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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木銮:没有公平前提的政府规制还不如不规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 15:23 新浪财经

  文/吴木銮

  上馆子吃饭,笔者经常发现店内只提供一家公司的系列品牌啤酒。气愤之余总盼望着工商部门破除不正当竞争,但是两日来“华润雪花”重庆遭查封的新闻使笔者坚信,没有公平前提的政府规制还不如不规制。

  2006年9月4日新华网发表文章称,华润啤酒的一家子公司在重庆涉嫌巨额商业贿赂。工商部门的调查认为,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华润广安公司”为占领重庆啤酒市场,与重庆市渝中区、綦江县、南川市等23个区市县的3000多户终端销售商(餐饮店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禁止销售重庆啤酒及其他品牌啤酒”等排他性内容,在其促销活动申报表中也直接提出要“坚决压制竞争对手”。

  当天针锋相对的报导就现诸报端,称重庆工商局在对雪花啤酒经销商查处过程中出现其竞争对手身影。华润在重庆的遭遇与其竞争对手不无关系。山城是当地重庆啤酒集团的主打品牌,有实力与重啤竞争的就只有雪花啤酒。9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援引华润雪花的声明,“举报雪花商业贿赂的是当地最大的啤酒商、雪花啤酒在重庆的竞争者重啤。重啤同样在当地通过进店费锁店,向经营者赠送款、物以排斥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并有大量的举报。那么重庆工商局为何不查当地的重啤?”

  在目前没有相关证据的支持下,笔者无法确知哪一则新闻的真实性更高一些。从消费者的立场来说,笔者也是赞同对商业贿赂和排挤竞争对手行为进行处罚。但是,从以下的常理来看,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子一点也无法消除:本地的啤酒企业会给当地带来一些特别的收益。首先,啤酒企业缴完与其他企业一样的税款后,还有一个特别的消费税。同时,啤酒业还可以带来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这则消息可以为佐证:2005年8月8日新华社湖南频道一文标题为“永州再演啤酒大战:不正当竞争还是地方保护?”,指的是重庆啤酒在永州建厂,创利税3000万元,解决1000名劳动力就业。为此,当地不仅开展一次轰轰烈烈的啤酒集中治理,还要求公务接待必须这家制造厂的啤酒,否则其产生的费用不予以报销。

  这种故事不只是在湖南、重庆发生,但凡啤酒销售很旺的地区都曾出现相似的一幕。比如在啤酒制造厂所在地,无论是大排档、零售点还是超市、高档酒楼上都很难见到其它品牌啤酒。而与厂子有一定距离的另一地市,其他某一品牌则有可能卖得非常火,前面所说的啤酒厂的啤酒倒是很难找。因此,业内常常认为,虽然国内有华润、青岛、燕京等大巨头,但啤酒市场充其量是个地方诸侯割据。《每经》上述报道提到一位从事啤酒销售的业内人士表示,“付给商场进场费、给餐厅开瓶费在业内则是不成文的规定,商场和餐厅也会向企业索取。”因此,许多人的眼光停留在是否定性为商业贿赂角度上,但是工商局是否会借反商业贿赂加剧不正当竞争倒是被忽略。因此,就构成了上述两则新闻透出信息的截然相反。

  经济学上有所谓的“俘获”(capture)概念,俘获指在规制过程中,某些特殊利益集团(主要是被规制企业)能够通过 “俘获”立法者和规制机构,而使其提供有利于他们自己的管制的行为。对新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的控制和对旧竞争对手的排挤是企业通过俘获规制者可以获取的收益。

  中国人当前对非法行为会产生自然的道德指责,因此,从事非法行为包括商业贿赂的企业自然容易丧失了话语权力。但是,笔者不仅关注企业非法行为是否得到惩处,更关注行政机关的被“俘获”行为是否被发现、被处罚。在没有公平起点的规制下,利益团体可挟政府之力猛烈打压对手,得利的是官员和利益团体,而失利的不仅有竞争企业还有大量的消费者。这种政府部门及官员一方面拿着百姓给的工资,同时又拿到企业权力租金,还要让百姓承担更多的消费支出,哪能有这等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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