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17名直销培训员培训11万人 雅芳算不算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10:54 新浪财经

  近日,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宣布:截至2006年6月30日,雅芳在获得首张直销牌照后4个月内,已经在中国招募了11.4万余名正式直销员,另有超过3.1万名申请者正处于审核流程中。(2006年7月18日《第一财经日报》)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以及商务部下发的《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商务部负责人就直销问题发表谈话》的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雅芳公司截至2006年6月30日招募的11.4万余正式直销员一事,在诸多方面涉嫌违规、不实宣传和误导社会公众的事实。

  第一,17名直销培训员培训11.4万人的合理性和合格率令人置疑

  《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据此我们认定,雅芳在中国招募的11.4万余名正式直销员,应该是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后才上岗的。

  据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直销员培训列表,截至雅芳招募11.4万余名正式直销员的2006年6月30日,对外公布的雅芳直销培训员名单只有17名,而时至今日(2006年8月21日)也仅仅119名而已。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向符合规定的授课人员颁发直销培训员证,并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另据《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对直销员开展培训。直销培训员只能接受所属企业指派进行培训。也就是说,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章之相关规定,雅芳所招募的11.4万余名正式直销员是必须经过培训的,而且是必须由获得雅芳直销培训员证的直销培训员为11.4万人进行培训后才成为正式直销员的。

  下面是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有关雅芳直销培训员相关信息的时间和具体人数。

  2006年2月23日公布的直销培训员人数为:7名

  2006年4月19日公布的直销培训员人数为:4名

  2006年5月15日公布的直销培训员人数为:3名

  2006年6月15日公布的直销培训员人数为:3名

  2006年7月14日公布的直销培训员人数为:93名

  2006年8月15日公布的直销培训员人数为:9名

  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上述数据,截至2006年6月30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雅芳直销培训员名单只有17人,严格地说,据该网站公布的雅芳直销培训员列表显示信息表明:

  2006年2月23日-2006年4月19日,有7人能为准直销员提供56天的培训服务;

  2006年4月19日-2006年5月15日,有11人能为准直销员提供26天的培训服务;

  2006年5月15日-2006年6月15日,有14人能为准直销员提供32天的培训服务;

  2006年6月15日-2006年6月30日,有17人能为准直销员提供16天的培训服务;

  经笔者分段统计后综合分析得出,从2006年2月23日——2006年6月30日间,雅芳前后17名直销培训员为11.4万直销员仅能提供的培训服务累计1398天,每天按照24小时计算,累计的1398天相对11.4万而言,准直销员人均受训时间不足0.3小时,如果其每场培训都是千人会场,且场场爆满,每位准直销员也只能有近12天的受训时间。而要实现每位准直销员能受训12天的目标,还要这17名直销培训员从2006年2月23日到2006年6月30日间,没有休息地为准直销员做培训,我想这样理想化的事情是不能实现的。另外,按照17名直销培训员1398天平均培训人数计算,即每人每天平均培训82人,如果对这些准直销员也培训12天,每场受训人数也要近1000人。所以,不管计算方法如何,结果都是一样的。

  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设立省级分支机构”中显示,雅芳在全国共有32个分支机构,其17名直销培训员往返于雅芳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进行直销培训也是需要时间成本的,其前提是每场必须是1000人(笔者前面假设每场1000人,才能保证每人受训12天),全国32个分支就构招募11.4万人,平均得出各省市的直销员也没超过400人,恐怕除了较大和雅芳业务开展得较好的城市外,雅芳能在4个月内招募1000人的省市恐怕并不多。如果达不到1000人,雅芳对招募的11.4万人所提供的培训将再次被大打折扣。

  在为11.4万人提供培训的过程中,如果雅芳严格执行《劳动法》之规定,每位直销培训员每天工作8小时,不加班,周六日正常休息,每个直销员培训员能提供的培训时间将减少1/4多,每个准直销员的受训时间将大打折扣。如果不是严格执行《劳动法》之规定,每位直销培训员都不吃、不喝、不休息,时时刻刻在为准直销员做培训,时间倒是翻了几倍,但培训效果就很难说了,反倒给人以“老鼠会”拉人头洗脑的感觉。

  此外,培训内容还要涉及《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揭示、营销方面的知识以及企业制度、分配方案、产品知识……并且还要对受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才能成为正式直销员;还要在雅芳设有服务网点的地区组织直销培训……加之直销员在学历、知识结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不尽相同,能把上述内容在8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内有所领悟并通过考试确非易事。

  至此,我们为“17名直销培训员如何为11.4万人做培训”找到了上面的答案。雅芳招募的11.4万正式直销员,在理想化的状态下,能受到12.5天的培训;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最多只经过8天的培训就“合格”了。记得前不久,高寿康在接受《成功营销》采访时表示,作为中国首家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直销企业,雅芳深感责任重大,压力也很沉重。国家寄予我们的责任是非常大的……试想,有着120年历史的雅芳,对准直销员不管采取是人均受训0.3小时,还是87人受训1天亦或采取千人集中培训8天的方式,对社会、于行业、对企业和直销员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受训准直销员恐怕刚弄明白什么是直销和传销,还没搞懂单层次和多层次的区别就下课了吧?只经过8天培训的直销员队伍,真的能实现国家寄予雅芳的责任?笔者愚见,培训8天就“合格”的直销员队伍才是雅芳深感责任重大、压力沉重的根源所在吧。此种比例悬殊的数字,其中端倪难道商务部浑然不知,如果参照《商务部负责人就直销问题发表谈话》的逻辑,雅芳如此培训,不仅是违规炒作和不实宣传那么简单了,其性质要比珍奥“违规”严重千百倍,毕竟珍奥只是犯了“显摆”和“吹牛皮”的过错,还停留在“违规预备”阶段,就被商务部处置了,而雅芳是在实施过程中就形成了“违规事实”。政府主管部门对珍奥和雅芳的处理结果却令人大跌眼镜,雅芳至今安然无恙!

  第二,雅芳并未在其中文网站上公布对11.4万人进行培训的相关信息

  根据《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直销企业应于直销培训或考试活动7日前将培训或考试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具体地点、内容、人数及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和考试时间、地点、人数)在直销企业中文网站上公布。 

    笔者查询了雅芳(中国)官方网站以及其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声明中承诺及时准确地向政府和社会披露相关信息的网站,均没有查到有关11.4万人参加培训的任何信息。

  据此,可以认定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已经违反了《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根据《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直销企业、直销培训员进行直销培训,违反《直销管理条例》或本办法的,以及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组织直销培训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予以查处。)之规定,参照《直销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对授课人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是直销培训员的,责令直销企业撤销其直销培训员资格。)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关于加强管理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七条的有关精神,雅芳11.4万人培训存在严重违规事实,应予以从重处理。

  作为对直销培训有着监管职责的商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对企业的违规事实尽到监管职责,竟无任何部门过问此事,仍任一直逍遥着。这不禁让笔者想起雅芳中国区总裁高寿康先生在接受《成功营销》采访时说过的两段话:“短期内招募到如此之多的正式直销员,这不但体现了雅芳在中国市场的巨大机遇,更使雅芳对未来在中国的发展充满信心。”“我们可以很自豪地讲,我们向全中国人民和全中国的雅芳直销员提供了最好的、最体贴的服务。”依笔者之见,高寿康先生所指“巨大机遇”莫过中国直销管理部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了;而其充满的“信心”大概是看出了商务主管部门“整治传销打内安外”的策略吧!如果不是,为什么雅芳违规事实昭然若揭,“高调”得意之行已历历在目,却坦然无事?

  此外,雅芳存在诸多不实宣传和误导社会公众之事实,为何安然无恙?

  记得高寿康在接受《成功营销》采访时还说过一段话:“雅芳从今年3月开始推出名为‘美丽精彩人生,从雅芳开始’的消费者咨询活动,并在全国各大电视媒体上推出广告,高密度、高频率地进行投放。同时,为了配合广告,雅芳74个分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路演活动。”

  高寿康对“美丽精彩人生,从雅芳开始”活动的解释是,雅芳赋予了这一活动两个使命:第一,自私地讲,我们希望招募雅芳直销人员;第二,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活动对大众进行初级培训,让他们了解如何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开展直销业务,如何才能够真正地做一个合法而成功的直销人员。

  高寿康先生对“美丽精彩人生,从雅芳开始”活动的描述和解释,以及本文前面提到的雅芳的所作所为,套用《商务部负责人就直销问题发表谈话》的精神,雅芳的行为绝不仅仅是“不实宣传”及“误导社会公众”那么简单了?

  作者:王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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