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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电力高收入合理合法 降薪对基层冲击大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 11:57 经济观察报
张沉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表态了。 在社会各界对电力行业高收入讨伐声浪不断,一些电力企业相继开始降薪行动之时,中电联副秘书长范继祥表示,电力行业的高收入是合理合法的。 8月2日,他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舆论对电力行业高薪问题的认识过于偏激,“是不客观的”。 中电联是全国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目前拥有会员单位1440家,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和国电集团等中国所有大的电网公司和发电公司。 范继祥没有否认电力行业收入较高,但他认为,年收入超过10万的职工是少数,不具有普遍性,电力企业老总年薪过百万美元的说法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范继祥曾任某电力局局长,正厅级干部。范以自己为例解释说,他目前的退休金每月还不到2000元,而且很多企业并不像传说的那样,普通职工年薪15万元。 范表示,据他了解,目前国内电力企业老总最高年薪在70万元到80万元左右。他说,电力行业收入水平全国各地不等,东部发达地区一般职工年薪6万元到8万元,西部陕西、新疆和甘肃等地一般在3万元上下。 对于一个倒闭电厂抄表工年薪10万元的说法,他认为是“胡说”。 不过,正是抄表工年薪10万的报道最终引发了舆论对电力行业的大规模“讨伐”。 此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曾表示,目前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电力、电信、金融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到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到10倍之间。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因此成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焦点问题之一。 此后,国家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和华南电网公司等电力企业的高层开始带头降薪,一些大集团的老总主动将年薪降低30%到50%不等。这也被外界看作迫于压力所做的被动调整。 范继祥认为,电力行业的高收入与工资制度改革有关。 1997年电力行业实行承包后,在工资制度上,电力企业实行每年年终按照完成任务的情况分配奖金的绩效考核制,由于对管理层实行年薪制,分配时管理层收入就比较高。范说,这样的体制改革很多行业都实行了,这样的收入分配方式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范表示,电力行业的高收入是经过20多年的努力得来的。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电力和煤炭等产业部门同步开始现代化建设,那时候电力行业的工资根本比不上煤炭行业,“煤炭比我们高一级”。通过减员增效、提高职工素质等手段,才使得整个行业收入水平不断上升。 他举了个例子,以前一线工人基本素质较低,现在已经到了本科以上水平;以前一个工厂要1000人,经过分流到三产等服务行业,现在同样的一个工厂也就200多人。“效率高,工资自然就高。”他说。 据范介绍,目前电力行业已成为中国少有的与世界先进工业技术比肩的行业,发电、装机容量和用电量都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他问记者,“我们为国家做这样大的贡献,而且收入是合理、合法的,为什么社会对我们这样憎恨呢?” 当被记者问到电力是否因垄断才获得高收入时,范认为,首先电力行业通过努力提高了生产力;其次,从全球范围来看,没有哪个国家的电力行业不是由国家控制的,“因为这涉及到国家的能源安全问题。” 范继祥对电力行业的降薪行动表示不解。不过他说:“这次(降薪)可能对基层的干部冲击较大。很多电力行业的基层人员认为他们被冤枉了。” 一些不满的电力职工开始在网络上发帖喊冤。 中电联官方网站的首页上以“关于电力行业的几个认识误区”为栏目,刊登电力行业内部人士对高薪质疑的回应。一篇8月3日挂上网站的文章说,要电力行业降薪“是大锅饭情结在作怪”。 目前,中国很多国有企业实行年薪绩效考核制,企业的工资总额与企业经营效益直接挂钩。中国实行对企业工资总额进行管理,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效益如果增长1,那么工资总额将相应增长0.3到0.7不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副所长杨黎明认为,这项制度在操作过程中存在漏洞,结果工资总额只能涨不能降,进而出现了垄断行业高工资的局面。 杨说,我国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直接挂钩,按规定企业工资应随着企业的经营好坏,同比上升或下降。但很多企业,在工资上升时多执行同比例,而下降时有的企业不再执行降低或执行较低的比例。 经过20多年积累,导致很多企业工资总额只增不减。同时,中国很多大企业都建立了三产等子企业,而这些企业的收入很多时候并没有纳入到企业的直接收益中去,这部分收入被很多企业以福利等各种形式下发给职工,使得一些行业收入较高,而政府又很难控制。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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