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评论 > 正文
 

转会冲突凸显民航飞行员短缺矛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14:09 南方日报

  引子

  国内十几家新航空公司的筹建令飞行员短缺矛盾凸显。近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6名飞行员因不能获准离职而引发冲突,再次在民航业内外引起极大关注。据说这些飞行员多半想投奔民营航空,因为民营航空开出的薪酬条件更为优厚。据这些飞行员透露,他们面临东航的巨额索赔,其中1名机长被索赔600万元,5名副驾驶被索赔307万元。

  每年至少缺200名飞行员

  现在,像此类纠纷在中国国内航空公司已经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近一年多来,仅国内3大国有航空公司就有近百名飞行员提出辞职,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机长,辞职引发的天价赔偿纠纷也日见增多。国航西南分公司曾经向一名欲加盟鹰联航空的机长提出800多万元巨额索赔。今年年初,东航江苏分公司两名飞行员辞职,东航要求赔偿800万元。

  而飞行员要求离职与航空公司不断发生纠纷凸显了中国民航飞行员短缺矛盾。据民航总局预测,到2010年,我国将拥有民航客机1250架,比现在增长80%,共需新增飞行员6500名。但据了解,现在国内飞行员培训规模不过800名,每年短缺量至少在200名以上。

  2005年年初,民航总局已经把今年交付航空公司的飞机数量限制在145架以内,以确保行业的可控制发展,但即使以这种速度引进新飞机,也超出了有关培训学校培养新飞行员的能力。民航管理层有关人士表示,解决我国飞行员的增长数量与飞机增长速度之间的矛盾,短期内是不太可能的。

  不少航空公司都在为找飞行员而大伤脑筋、甚至相互“争抢”飞行员,于是出现航空公司高薪求贤,四处挖人,引发飞行员辞职现象。

  “五部委文”激化飞行员“转会”矛盾

  随着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的民营航空公司,飞行员紧缺的现象愈演愈烈,新航空公司与老牌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激化。

  对此,民航总局等五部委去年出台了《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规定招聘飞行员的航空公司不仅要支付70万—210万元不等的转会费,而且必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否则,飞行员无论如何不能流动。

  由于飞行执照受到民航总局严格监控,《意见》出台进一步激化了新成立的民营航空公司与已有的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民营航空公司为了挖到一名飞行员,单单支付高额工资还不行,动辄都要向原来的航空公司支付高达数百万的转会费,这也成为众多飞行员转会事件闹上法庭的主要原因。

  飞行员跳槽拷问法律与道义冲突

  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一位研究员认为,随着民营企业进入航空运输行业,国内航空运输业的规模越做越大,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对飞行员的争夺将愈演愈烈。

  飞行员培训时间长,培训成本高,统计表明,把一名从飞行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培养成一名飞行员,要经过养成训练、公司机型模拟机初始训练、本场训练、每年两次至少5年的复训,最后还要进行升级训练,这个周期至少要7年时间,培训费至少要124万元。所以,不少民营航空公司不惜用重金挖掘人才,以减少自己培训飞行员的成本,缩短飞行员上岗的时间。从经济学角度看,民营航空公司挖角实质是让别人承担培训成本,自己享用培训收益,不尽公平;但从法律的角度看,现行的法规并没有禁止飞行员流动的限制或规定,法无明文不为罪,因此,被挖角的公司无法起诉竞争对手非正当竞争。出现这种尴尬局面,主要是因为在原先行政垄断下的航空运输业引入竞争的同时并没有同时引入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各航空公司只好使用极端严厉的赔偿条款约束自己的飞行员跳槽。然而,这种约束条款的合法性值得置疑,毕竟享有自由工作的权利是每一位公民应有的权利,飞行员当然也有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航空公司不能把飞行员作为自己的固定资产来加以限制,飞行员不能和奴隶一样卖身给航空公司,即使双方合同中的600万赔偿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我们也怀疑这份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因为他的权利与义务是不对称的。即使在民航市场日趋开放的今天,作为稀缺资源的飞行员的薪酬水平始终无法与市场接轨。一边是高额的培训成本,一边是诱人的高薪待遇,飞行员的跳槽再一次拷问在经济转型的今天法律与道义的冲突。

  各方声音

  东星航空:转会飞行员应有话语权

  东方航空公司6名飞行员“转会冲突”事件发生后,传言东航的这些飞行员欲远嫁至东星航空,就此,东星航空有限公司市场总监万以坚接受广州某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东星航空会就飞行员合同是否到期与东航进行深入协商,待合同完全解除后,就会具体谈及赔偿金多少的问题。

  东星航空副总经理汪彦琨表示,“我对东航6名飞行员‘转会’事件感到很震惊,飞行员流动应该是有序流动,”汪彦琨说,“至于他们是否想加盟东星航空,我还不是很清楚,毕竟这都是他们自己说的。即使他们想加盟,我们也会按照飞行员流动的程序来做。”

  汪彦琨同时表示,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飞行员流动的文件对他们有一定影响,“飞行员流动也是一种人才流动,如果必须征得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同意,飞行员就没有话语权了,这不公平,”他介绍说,“东星航空现在有40多名飞行员,还在扩展招收飞行员的渠道。”

  东航回应:6飞行员全部禁飞严格按合同办

  “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有把他们当成外人,”6月20日,东方航空首次对“转会冲突”事件作出回应,“如果他们真的想辞职,我们会严格按照包括民航总局在内的五部委文执行。但让我们觉得奇怪的是,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接收他们的航空公司找我们谈。”

  “飞行员又不是开

出租车的,”东航表示,“飞行员转会需要飞行部门、飞行技术部门的同意,还要办理飞行执照的转会手续才行,不能说走就走。飞行员转会不是说没有先例,包括南航、海航在内也都有飞行员流动,但都是严格按照规定来做的,我们并没有要刻意难为这些飞行员。”

  根据民航总局的规定,飞行员转会必须征得飞行员所在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同意才行。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6名飞行员已经全部被禁飞。

  民航总局:规范飞行人员有序流动

  据报道,日前,民航总局已发出要求,中国各航空公司要在今年下半年开展一次飞行队伍的作风纪律整顿,务求取得明显效果。同时,进一步规范飞行人员的有序流动,进一步健全飞行人员培养机制,逐步缓解飞行人员短缺问题。

  中国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飞行人员的合理流动是必然趋势。但在目前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和人文环境下,不加限制的飞行人员流动是不现实的,这方面放得太开又会对飞行队伍的建设和航空安全产生不良影响,飞行人员流动必须有序地进行。

  民航总局已表示,今后各航空公司要适当控制飞机引进总量,减少过夜机组数量,切实关心飞行人员的工作、生活以及学习等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多花一些时间和精力把飞行人员的生活琐事一点一滴做好,稳定和管理飞行队伍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局局长时希平,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民航飞行队伍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飞行队伍是民航企业核心

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航企业防范风险的关键所在。做好飞行队伍的管理、流动工作,是民航企业有效防范风险工作的一个主要内容。民航企业稳定和管理飞行队伍,应该坚持三个基本原则相结合,一是事业留人,二是感情留人,三是适当提高待遇留人。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