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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放大的房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15:37 新民周刊

  特约撰稿/胡君辰

  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发展比较迅猛,一些城市的房地产价格的攀升明显超过了当地GDP的增速。伴随着对高房价的不满,最近“房奴”一词悄悄流行,引起了社会多方的颇多关注。

  实际上,“房奴”一词的严重程度被一些人、一些媒体“放大”了。现实中,大多数按揭购房的人是不能称之为“房奴”的,他们按揭购房,月供在家庭日常支出中占据适当的比例,由此住房条件得以改善,生活质量也得以提高。放眼世界,哪个城市的居民购房不普遍使用按揭?东京、纽约、伦敦、巴黎等等,莫不如此。

  那么什么人可称是“房奴”?一般而言,有三个俗成的标准:第一个标准:月还房贷的金额超过月收入50%以上者;第二个标准:购买住房的

房价高于家庭目前年收入的20倍者;第三个标准:为了还房贷,生活质量明显下降者。虽然前两个标准有量化指标,却未必绝对导致房奴,更具实质性内容的还是第三个标准。

  在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人盲目追求住宅档次,或投资住宅的行为有明显偏差,由于其月供占其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过高,导致其日常的消费、娱乐也要加以严格控制,甚至不敢旅游、治病等等。活到了这份上,就容易产生以下一些消极心理:首先是不满心理。由于购房后的经济压力明显增加,他们往往会迁怒于社会、迁怒于他人,感到社会不公,感到自己吃亏。其次是反消费心理。由于收入有限,每月要支付不菲的房贷,因此,产生尽量不消费的心理。第三是情绪易波动。由于生活压力的增加,个体往往会产生一些愤怒、悲伤、恐惧等等消极情绪。

  这些人往往还会产生一些不良行为:爱发牢骚;过分节省;爱发脾气甚至“主动”破坏——极少数个体,会以破坏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来达到内心的平衡,甚至于会犯罪。

  为何一些人会脱离自己的经济能力,产生力所不及的住房消费欲望?细细分析,其实每个人购房心理的确存有差异:

  需要心理——根据马斯洛的需要理论,人有五大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而住房需要一般来说属于生理需要,因此许多人要购房就不足为奇了。

  预期心理——担心以后房价会不断攀升,心想:晚买不如早买。尤其是看到房价一路攀升,后悔自己没有早买,往往会不顾自己的经济实力而冲动性购房。

  投资心理——由于目前没有很好的投资渠道,买

股票怕套牢;做生意怕赔本;买古董怕赝品。因此认为买房是一项保赚不亏的投资,而忘记了投资的一条基本定律:受益与风险成正比。

  攀比心理——由于他人购买了比自己更好的房子,为了使自己脸上有光,不顾实际需要而盲目购房。

  那么,如何来调适人们在住宅消费行为中的消极心理呢?一般都是从两个方面入手:外部调适和内部调适。

  外部调适的最主要的措施是平抑房价。譬如,最近国家建设部等九部门联手出台

房地产调控细则显然是为了平抑居高不下的房价,引导开发商提供低总价、小面积的商品住宅。但是,购房者内部的调适可能更加重要。内部调适,主要是在购房前一定要准确定位,弄清楚:我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住房?我买房是为了什么﹖我的经济实力如何?我的收入会有变化吗?每月还贷会降低我的生活质量吗?我愿意为还贷承担相应的责任吗?等等。住房由于它的位置、面积、房型、楼层、物业、交通、绿化等等的不同,价格也会有很多差异。并不是贵的房子一定优于便宜的房子,适合自己的房子才是最好的房子。

  另外,满足自己的住房需要,租房也不失为一个良好选择。这几年,不少城市房价飙升,住房的租金却没有大涨。租房比买房的风险要小多了。许多人总认为租的房不是自己的,而买的房才是自己的。其实仔细想想,每个人在世界也只是走一遭而已,从这个意义上看,买的房也是“借”来住住而已。

  如果您已是“房奴”了,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调整自己的心态。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勇敢地面对现实,安排好自己的资金,合理地消费,尽可能增加自己的收入,保持心理稳定。

  其次,您也可以通过置换现在的住房来摆脱困境。笔者有一位朋友,夫妻两人的月收入是一万元。五年前,贷款一百万买了一套别墅,月还贷七千五百元。日子顿时显得艰苦。思考再三后,日前他们把别墅脱手,换购了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每月不但不用还贷,还有一百万的现金在手,日子马上变得有滋有味了。

  当然,买卖住房完全是自己的私事,每个人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决定。政府也在千方百计地使公民们的住房条件得到真正的改善。我们只要理性地看待房价,准确地对待“房奴”现象,合理地调适自己的心理,未来的生活一定将更美好、更快乐。(作者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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