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伪信息考验宏观调控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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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23:40 东方今报 | |||||||||
来源:东方今报东方财经周刊青岛 东方愚 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时刻像今天一样,自上到下围绕着楼市争论得喋喋不休,中央政府终于也坐不住了。国务院日前提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六项措施。
这与其说是在探究新的房地产治理方略,不如说是旨在再次表明整治的力度与决心。在我看来,如今中国房地产业市场供需凸显出来的弊病之源,或者贯彻中央政府要求的起步点,在于消除弥漫在楼市中的伪信息。 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政府部门、房地产商、专家学者面对同一个楼市问题,逻辑、数据、观点往往各不相同,甚至大相径庭,不排除其中一方或几方行为主体公布伪信息的可能。问题在于,消费者与上述三方主体之间的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已基本失效,加上他们的分辨与甄别能力本来就有很大欠缺,所以常会出现“信息越多、抉择越难”的尴尬情形。 片面对房地产商进行打压是不可能的,就算中国出了第二个、第二十个任志强,如果没有其违规的确凿证据,便没理由要求对房地产商进行“屠杀”或“杀一儆百”。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房地产商的拼命牟利,这是其经济人的属性和资本逐利的本性决定的。那么,我们无法让令房地产商“慈悲为怀”,但却可以通过必要或非常的手段对市场中的伪信息进行过滤、打击。 伴随着楼市伪信息越来越多,民众对政府部门治理房价的技术性制度需求大了起来,然而,一些调控措施的效果往往与初衷相偏离,比如上个月底央行的加息新政,并没能降低人们的购房热情,整个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大多数城市的楼市火爆,消费者的“逆向选择”倾向越来越明显——政府治理房价的动作越大,预示将来房价上涨的可能性越大,于是纷纷提前还贷,或赶快买房。 可以认为,症结之一在于政府部门的技术性制度调控缺乏“细分”。央行、建设部等国家部委及许多地方政府曾多次联手誓治房价,但往往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房地产商与普通消费者处在两个不同的“应对市场”上。可以说,宏观治理一方面需要出其不意,让虚假信息即刻遁形,让伪信息的传播者立刻现出原形,另一方面治理措施应当趋向于分而治之——针对不同类型的市场及行为主体,采取不同的治理手段。 伪信息乱了楼市,使得“南辕北辙”成为近年来我国楼市治理一条甚为扎眼的风景。有人说政府卖地税收高等源头因素刺激了房地产商通过一些非常手段制造楼市的火爆景象。这使我想起来了“高薪养廉”——有理论认为,为了保证某项有效制度得以实施,对旧制度下既得利益者进行“补贴”。借鉴过来,是否可以通过“高利养商”来从另一个方向达到房地产市场整治目的呢?不过同时必须指出,以后一旦查出了制造混乱、发布虚假信息的利益群体,无论是谁,都要对之处以严厉的经济甚至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