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的根本问题并不在房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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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 15:42 南方都市报 | |||||||||
推荐 如果仅从房价的调控看,新的“国六条”涵盖了税收、信贷、土地、供应、市场、结构乃至信息,大体称得上全面、完善而稳妥。当然,这六条还都是指导性和方向性的,因此接下来我们会看到各个部门将辛苦而忙碌地制订具体的落实政策。假设土地手段、行政手段与货币政策手段一齐砸下来,房价的上升态势应该会得到抑止。
只是中央政府的看得见的手还将受到看不见的手的挑战——如果不从货币政策着手,解决“超级流动性”问题,需求如何降温?各个地方政府、建设部、各大商业银行乃至主导发展的部门,真的喜欢房价下行吗?至少在上一轮调控中,情况是令人沮丧的。 说到底,中国的房价在当前的增长模式下,具有自动升温的趋势,非中央政府能够主导。更关键的是,中国房地产的根本问题其实并不在房价,房价的调控也不等于住房的解决。因此,就算房价稳住了,也将无济于事,围绕着中国房地产发展模式而产生的一系列矛盾还将继续积累,一发不可收,直至危机的爆发。 所以,房地产调控还需要回到根本的增长模式问题上。中央政府真正重要的是反思中国住房发展模式,重构中国发展的游戏规则,为此首先就要叫停当前以城市化和市场化为名的瓜分土地资产和掠夺居民储蓄存款的运动。显然,房地产在中国发展的从始至终,增长导向几乎都是唯一的要旨,而民生取向以及政府在百姓安居中所要扮演的重要公共角色则被一定程度上遗憾地丢弃了。 说到底,在住房发展方面,市场的转型是迅速的,但政府的转型却是缓慢的;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掏老百姓的口袋来拉动经济增长是积极的,但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和公共产品的供应来保障民生是被动的和消极的。这使得房地产调控最终无法避免中央与地方本不该有的博弈——中央希望稳定房价,但各个地方政府却希望房价继续上升。 显然,如果政府不能真正从“经济增长型”转向“公共服务型”,如果增长永远是积极政府第一位的关注对象,民生的考虑却被忽视,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就会越来越变形,越来越远离公众,并且房地产调控的成果也无法从机制上得到保证。 (原载《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赵晓,本报有删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