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杉:住房新六条延续国八条主张 强化供给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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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 02:15 中华工商时报 | |||||||||
刘杉 国务院周三出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六条措施,与此前的“国八条”相比,这六条措施可称之为温家宝的“新六条”。 同样是宏观调控措施,此次出台的“新六条”与“国八条”有何不同?
在我看来,“新六条”带有一定新意,可看作是温家宝推出住房新政的开端。 “新六条”延续了“国八条”控制需求的政策主张,同时强化了供给政策,这是新政策的变化之所在。 以往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更多强调了需求角度。无论是信贷政策、税收政策,还是土地供给政策,其政策的着力点都瞄准了需求,期望通过抑制对土地和住房的需求,来抑制房地产投资过热和住房市场需求过热局面。但到目前为止,以需求为重点的调控政策难以取得很好的效果。其原因在于,抑制需求的政策只能起到短期作用,而市场对价格的预期却是长期的。同时,货币市场流动性泛滥的局面也加剧了需求的紧张程度。因而,单纯地抑制需求,并不能满足市场对投资和居住的需要,无法缓解市场的紧张程度。 “新六条”的政策出发点,显然总结了早先政策的不足之处,强调使用供给政策,通过增加供给来缓解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压力。 从供给角度看,“新六条”突出了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强调“切实调整住房供给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对新建住房结构提出具体比例要求”。 这是“新六条”的第一条。 应该说,将这一条放在新政策的首位,是一个大进步。虽然国务院没有提出系统性的住房规划政策,但此次强调规划的重要性,强调普通住房的建设比例和发展廉租房,其实是住房政策的一个雏形。如果能在此基础上,制定各地具体的5年和10年住房规划,则可以有效地解决普通居民的购房需求。 此前,我曾写过多篇评论,呼吁中央政府提出系统的居住政策,制定合理的城市居民住房规划。就在国务院发布“新六条”的当天,我还在报上呼吁,政府必须制定住房规划,大规模建设普通住房。 温家宝“新六条”的适时出台,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住房规划,显然是国务院在进行大量调研工作后作出决策的,其既符合了民意,也下对了药方。我以为,这是一个进步。 其次,提出“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显然,科学确定土地供应规模与此前要求严控土地供给的政策出入很大。事实上,新政策间接否定了土地供应充足的判断。其实道理很简单,土地供给是有限的,特别对中低价位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供地,则处于非常稀少的状况。简单说土地供给充足,多少是职能部门对房价高涨推脱责任的说辞。 新政策显然看到了这一点,并力求从源头来缓解住房供求矛盾。 第三,强调监控房地产建设开发过程,制止改变项目、囤积房源等行为。 该措施的实施目的,显然也是期望利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促使建成的商品房能够及时进入市场,从而抑制房价涨势。这一条,本来社会已有共识,关键是政府如何落实。如果像北京建委提出的,对囤积房源的开发商给予停止售房一个月的处罚,那就会把中央政策当成儿戏。也让人搞不明白,建委和开发商到底是什么关系。 第四,新政提出加快廉租房制度建设。这一点,是中央政府对住房制度认识的深化。只有提供适量的廉租房,才能保证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维持社会安定。而如果政府能够在此基础上,建立由国有专营公司或私有公司经营的住房租赁公司,则不仅可以缓解住房市场压力,满足多种住房需求,更可以推动劳动力的流动,提升社会的人权水平。 第五,也是很基本的一条,就是增加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完善信息收集和披露制度。这一点,是政府制定住房政策的基础,也是市场发挥自我调解机制的基础。事实上,信息不对称,使得消费者处于市场博弈的劣势地位,也成为开发商囤积居奇、哄抬房价的主要手段。 温家宝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新六条”,无疑有助于打压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气氛,有益于缓解市场需求压力。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供给政策具有中长期的效果,如何能够在短期内抑制房价,还需出台更为严厉的抑制投机需求的政策。当然,就新政而言,政策能否顺利实行,除了需要制定相关操作细则外,还要看温总理的决心。 不过,在我看来,温总理这次肯定要动真格的,因为,温总理是有信誉的人。更重要的是,温总理手里还有一个重要的杀手锏,这就是,下半年地方党委开始换届,地方官员不会拿乌纱帽当赌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