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土地违法梯度西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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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 20:41 新华网 | |||||||||
记者 张晓松 东部地区一度是土地违法的“重灾区”。但随着工业项目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近来较大规模的违法用地案件依次在中西部地区出现,被国土资源部门称为土地违法“梯度西进”。盲目招商引资、违法占用土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这些被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在东部地区已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做法,正在中西部地区重新上演,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经过三年来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后,一度相当混乱的东部地区土地市场秩序有所好转,绝大多数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意识有所提高。与此同时,相对“冷清”一些的中西部地区,土地违法问题凸现出来。从目前总体情况来看,东部地区的违法用地问题相对少一些,大量违法用地问题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近几年经济起步较快的地区。 在国家实施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政府急于以地招商,筑巢引凤,使过去大量在东部地区发生、并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做法,比如“零地价”招商、把土地开发一级市场交给开发商等,纷纷作为“经验”被移植到了中西部地区,而且“来势汹汹”“来者不善”。 一些地方政府在无规划、计划的情况下,盲目签订协议,擅自承诺向开发商提供大量土地进行成片开发,有的一个协议就提供四五十平方公里的土地。这种做法,一是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粗放利用,二是致使大量土地资源被少数企业垄断,三是低地价造成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四是间接地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违法“梯度西进”,地方政府起着主导作用。土地违法屡禁不止,根源就在于地方政府的用地冲动。土地总是围绕着项目转,为了招商引资、出政绩,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甚至公开、直接违法。而地方上的土地管理部门,面对书记、市长通过各种途径引进来的项目,也往往不敢制止,反而千方百计尽快供地。 防止土地违法“梯度西进”,需要有关部门,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各级土地执法部门,提高警惕,依法严格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但从根本上说,关键是各级地方政府领导要切实树立起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处理好当前发展与今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地方利益与群众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