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桶装水市场整治思考:多头监管有真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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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11:21 中国质量报 | |||||||||
乔宝贵 最近,山西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的桶装饮用水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发现其中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无证企业占据市场主体。目前在运城市场上销售的桶装水企业有145个,具有生
——生产条件普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正规的桶装水生产企业仅设备的投资就在60万元左右,加上流通用的水桶,投资逾百万元。而家庭式的制水作坊和黑窝点,投资则在5万元以下。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曾发现有个别企业仅用1万余元购置了一台净水机,安排2名工人负责生产和运输,就开始了纯净水的生产销售,灌装、除菌设备等均无迹可寻。 ——标识混乱,名目繁多。市场上桶装水产品的概念混乱,经过同样的加工处理过程制出的水,却有着各式各样的名称——矿泉水、纯净水、多氧水、矿化水、离子水、活性水、富氧水、天然水等等,令消费者无所适从。在执行标准方面,半数生产企业系无标生产,却在标签上标出了各种标准。标准名称被冒用滥用,如品名是矿泉水,标识上却标明纯净水的生产标准等等。 从执法实践看,桶装水市场混乱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是多头管理留出了监管真空。 桶装水行业缺少统一的管理标准,为一些生产厂家留下了可乘之机。目前,饮用水的质量监督主要涉及到4个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水源鉴定;工商部门负责核发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卫生防疫部门审批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则负责饮用水生产领域的质量监督。由于以上监管机构各自相对独立,很可能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不连贯,从而给监管留出真空地带。靠其中任何一个监管部门去规范桶装水市场,都显得力量薄弱,不易操作。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彻底扭转饮用水生产企业无证率高的状况,防止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发生,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于今年2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桶装饮用水的专项行动。整治对象包括矿泉水、纯净水、天然山泉水、矿化水等无论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通过现场检查原料水源、处理设备、灌装设备、产品包装标识等手段,督促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整改。对无证、非法生产桶装饮用水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饮用水企业生产的桶装水产品进行没收,取缔“三无”饮用水生产企业,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坚决查处取缔在规定期限内未取证而继续生产的违法行为,净化市场。同时,加大推进市场准入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帮扶活动,督促一批条件较好的企业加快申证进度。在此基础上,还将做好证后监管工作,注重规范获证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从根本上解决桶装饮用水的质量安全问题,确保让一方百姓喝上安全水,饮用健康水。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