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建筑企业在工程招投标时的压力和紧张感,绝不亚于高考时一考定终生的考生;而工程项目拿到手后,面对层层分割以及甲方对工程主材的所谓“严格控制”等一系列 “硬件”制约,其生存和经营又不得不再次面对严峻考验
李永旺
前不久,笔者应邀到某高速公路建筑工地搞调查,对来自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形成的层层剥皮、以上凌下之举,窥知一二。这种非政府行为造成的特殊“食物链”结构,既是经济增长过程中缺乏有力约束机制所造成的“经济怪圈”,又是一个市场经济转型过渡时期伴生而出的“畸形儿”。
工程发包:假他人之手肥自己之田
建筑市场搞工程发包,实行招投标制,让众多承包商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业主择优选用施工队伍,这完全符合加入WTO组织所应遵循的“游戏规则”。但是,某些孳生于建筑待行业内部的“病菌细胞”却“不甘寂寞”,总是在工程发包、招投标、工程监理、施工建筑这个主脉络上,繁殖出一些“近亲肢源体”,使原本就很不规范、尚需作进一步完善的建筑市场,无风也起三尺浪。
其最直接的表现形式为:你乙方有资质等级,我甲方有工程项目,你不是要想揽到工程项目吗?那好,我的亲戚朋友甚至是我甲方直接管辖吃管理费的一些施工队伍,也要挂靠在你乙方的名下,或者更直接一点就是让你乙方“照顾照顾”,分包一部分工程。
甲方的这种“意思”,对于在招投标中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甚至脱了几层皮才把工程项目揽到手的乙方来说,尽管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也只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将那些不具备承担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资质、七拼八凑组合起来的“杂牌军”,改头换面接纳到正规的施工队伍中来。
这种鱼目混珠的“利益共同体”或“教父权杖”影响下形成的特殊劳务组合形式,极易产生经济纠纷,无疑给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社会安定等,埋下了巨大隐忧。
工程材料:借把关之名行肥己之实
凡是搞过工程,做过概预算的人都非常清楚,工程中仅材料一项的取费标准,就高达70%甚至80%。这种有别于其它各项取费标准的高额取费项目,理所当然地成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一盘“唐僧肉”。
某些甲方,自然不会把到了嘴边的肥肉再吐出来。于是,为保证工程质量,杜绝伪劣产品充斥建筑市场,工程主材由甲方供应、控制等冠冕堂皇的“铁帽子”压了下来。从下面几组数字对比中,不难看出那些手里握有工程分包大权的建筑业主们,其利润是多么丰厚。
某工点用于拌在水泥中使其加速固结的速凝剂,到甲方指定的厂家去拉,价格为2400元/吨,而由厂家负责送到工地,才1600元/吨;同样用作混凝土添加剂的水玻璃,甲方供应价为1780元/吨,而厂家销售价才600元/吨;同等质量的相同材料,甲方供应的工字钢、无缝管、40内径、槽角钢等,与施工单位自购的价格相比,每吨的差价均在千元以上。用于增强混凝土牵拉力量的佳密克斯钢纤维,甲方指定供应价12000/吨,施工单位自购仅为5200元/吨,每吨价格“落差”居然高达6800元。
有人做过简单的匡算,一座大桥或者一座距离上千米的隧道,一个月少说也要消耗掉6000吨水泥,而这种标号的水泥,甲方指定的厂家供应价为380元/吨,市场自购价只需346元/吨,两相差价虽说只有34元,但一个月累计下来,光水泥一项价格差额就是20余万元。
根除“病害”:堵漏找根源行动是关键
建筑市场群雄逐鹿,形成多极化的竞争格局,推动经济增长,这是向前发展的主流和总趋势。按理说营造一种对施工企业没有附加条件的宽松环境,这是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相互信任的基本点。但是,这一在理论上行得通的理想图画,却经不起现实当中那些私欲膨胀者的轮番冲击。建筑市场这些不健康的因素,如若不极早采取措施,只会将健康有序的竞争搅得混乱不堪。
要根治建筑市场的这种顽症,仅凭一朝一夕之功是无济于事的,用枪打出头鸟这种急功近利的手段,来解除困扰施工企业的诸多问题,同样是治表不治里的无奈选择。只有用法治这把特殊的尺子,来规范建筑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施工建筑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才不会受到过多的干扰,才能把全部精力集中到抓好工程质量上。
当然,一切都取决于行动的力度如何,如果在制定相关的工程发包政策时就走偏,或者是对手握工程项目分割大权的实力派和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贪婪之徒对施工企业的巧取豪夺就会更加得心应手,施工企业“突出重围”也只能是一厢情愿的空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