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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争论:老问题的新博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 19:48 《商务周刊》杂志

  下棋的人没有变,但是棋局变了

  □记者 谢鹏

  救赎

  2月中旬,黄浦江边的上海飘起了大雪,古老的北京城却一片阳光明媚。上京告状的上海东方万邦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可能很难感觉到北京的暖意。

  作为此次“告御状”的上海11家民营快递公司代表的牵头人,情人节前后的几天里,52岁的刘和平奔走于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和国家邮政总局之间,目的是阻止被他称为“恶法”的《邮政法》修改稿第7稿通过。

  结束了对各部委为期4天的“喊冤游说”后,2月16日下午,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北京时间国际大厦5层一间小会议室里举行中国快递业发展座谈会。从上海来的“告状队”全体成员都参加了座谈。会上,刘和平用“非常非常的失望”、“感觉被忽悠了”、“寒心”,甚至“有压迫就有反抗”来表达他对第7稿的强烈不满,以至于主持人不得不提醒刘不要把座谈会当作新闻发布会。

  《邮政法》修改稿第7稿之所以引来民营快递企业如此怨气,除了对邮政行政许可、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快递企业的门槛限制等规定不满外,中国邮政对专营范围依然死抓不放是让这些老总们气愤的主要原因。

  1月5日出台的第7稿再次明确规定:信件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专营,只有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业务除外。这一条款立时激发了民营快递企业尤其是同城快递的强烈反对。“这等于宣布以350克以下商业信件为主营业务的同城快递公司没有了生存机会。”刘和平说。

  经过此番“游说”,刘和平等人有了一丝谨慎的乐观。“告状队”另一位“头领”、上海天天快递总裁徐勇告诉《商务周刊》:“如果我们不来北京反映意见,第7稿很有可能成为正式稿。从目前情况来看,第7稿被通过的可能性已经大幅降低,其中的很多内容可能面临全面调整。”

  老问题和新情况

  对《邮政法》的争论已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从2002年4月中国启动《邮政法》的修改至今,每一份修改稿的出炉,无不伴随着民营快递企业和跨国快递巨头们对邮政专营权界定的不满。

  经过十几年低调而迅猛的发展,目前我国民营快递企业已发展到几十万家,从业人员近300万人,年营业额超过200亿元。民营快递企业占据着国内80%的同城快递和60%的跨省快递市场。作为原来的垄断者,中国邮政EMS虽通过与TNT合作的“中速快件”走向了许多国家,在国际快递业务上保持着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是受到“黑压压”的民营快递企业鲸吞蚕食,EMS在国内快递业务上占据的市场份额已大幅萎缩。

  “对EMS来说,与DHL、TNT、UPS和FedEx的差距在于机队和资金等硬件上,而我们民营快递则在价格和服务上给它带来不小的竞争压力。正因如此,中国邮政很不希望在350克以下的商业信件快递市场上看到我们的身影。”徐勇说。

  在徐勇看来,如果第7稿被顺利通过,那么民营快递企业将面临“灭顶之灾”。“350克是我们的生死线。我们是靠350克以下商业信件业务过活的。”徐勇告诉《商务周刊》,民营快递90%的业务是在350克以内,上海每天50万件的同城快件有95%由民营企业来做,这些快件基本都是在350克以下,而且以商业信件为主。

  实际上,这一稿中关于350克的规定几乎与2004年7月出台的第6稿毫无分别,但与一年多之前不同的是,刘和平们失去了抗议的同盟军。以往的每一次争论,跨国巨头们都会摆出强硬的姿态,甚至动用外交途径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然而这一次它们却似乎刻意保持了低调。同样保持低调的还有一些以递送350克以上包裹为主、规模较大的民营物流公司,如宅急送和申通等。在2月16日举行的中国快递业座谈会上,尽管DHL、TNT和宅急送都有代表参加,但与刘和平的慷慨陈词相比,他们一直少说多听。

  从2005年12月11日开始,国际快递巨头拥有了在中国独立开展国际快递业务的资格,第7稿中也明确表示放开国际快递业务市场。“专营范围的大小对国际跨国快递巨头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小。”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副会长李力谋说,“四大巨头都意识到自己在同城快递上无法与民营快递竞争。对于国内城际间的快递市场则通过购买网点的方式进行渗透,UPS不惜重金提前赎身独资和FedEx购买大田快递都是这个原因。”

  尽管第7稿有不禁止民营快递企业从事国际信件速递业务的条款,但对连基本业务的“法律地位”尚且没有得到的民营快递来说没有太大意义。“中国所有民营速递业的资本加起来,还不够买UPS一架波音737的,更不要说去经营国际快递业务了。”徐勇说。

  面对《邮政法》对专营权范围界定的不确定性,以及开放后四大巨头咄咄逼人的架势,一些民营快递企业早已四处寻找资金支持。上海申通就赶在全面开放的前夜与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意向性协议。外运发展将斥资3.6亿元收购申通51%的股权,目前相关文件正由国资委进行最后审批。

  但是以同城快递业务为主的小民营快递企业要想寻找资金则非常困难。在北京市颇有名气的小红马快递董事长曹杰告诉记者,“由于《邮政法》的限制,外面的资金根本就进不来,没有谁敢对一个随时可以说你违法的行业进行投资。”

  邮政心里的“小九九”

  “这正是中国邮政的高明之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说:“第7稿选择在中国快递业全面开放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发布,本身就很值得玩味。”该人士表示,业内曾有专家主张先完成《邮政法》的修改再启动邮政体制改革,“但是由于跨国巨头和民营企业对邮政划定的专营范围无法接受,《邮政法》的修改迟迟不能够完成。因此,邮政索性暂停《邮政法》的修改,利用这两年的时间韬光养晦,大力发展壮大自己。”

  一向被认为对市场变化反应比较迟钝的EMS在这两年里并没有闲着。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EMS实施“翅膀加车辆”的提速战略,全面提升国内业务,并陆续推出“全夜航”、“次日递”和“次晨达”等业务,市场份额逐步收复。进入2005年,又通过中邮航涉足内地至香港、澳门和周边国家的快递市场,并通过与中邮物流的合并来增加自己的综合竞争能力。

  第7稿对四大巨头来说也并非全无影响。除了对普遍服务金的征收条款不满外,四大巨头最为关注的是“第91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速递以外的形式从事信件、印刷品和包裹的寄递服务。

  据李力谋介绍,进入中国和从中国发往国外的国际信件在传送上有一个“延伸”,比如FedEx要将一份快件从西宁发到美国,首先要把件从西宁运到北京进行分拨。但快件从西宁到北京这一段,根据第7稿的相关规定,只能够由邮政EMS进行运输。

  作为中国邮政的高端业务,在中国邮政众多盈利业务中,EMS是除邮政储蓄之外含金量最大的部分,占其总收入的10%。因此,尽管《邮政法》修改历经数年几易其稿,但邮政对专营权范围依然保持着“动半个指头都不行”的态度。而且,死死抓住专营权这根稻草,中国邮政就能够引进外资来发展自己。实际上,四大巨头中的TNT一直都想与中国邮政成立合资公司涉入中国直邮市场。TNT在欧洲有丰富的直复营销运作经验,而且已经在上海成立了一家直复营销公司。但要开展直复营销就必然涉及到商业信件的速递,对邮政而言,最大限度地保持住专营权的范围,就为其以后与四大巨头的合作增加了砝码。

  对于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邮政总局,民营快递公司一筹莫展。徐勇认为,最好的方案是将快递与邮政普遍服务彻底分开,快递业划归

商务部管理。

  中国邮政以前牢牢控制着速递专营权,正是商务部的前身外经贸部打破了这种垄断,批准国际快递巨头在中国开展国际快递业务,由此成为国际快递巨头们与邮政叫板的靠山。不过目前看来,要让中国邮政彻底让出专营权,似乎还是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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