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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发改委调控房地产新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 09:45 中国经营报

  作者:王其明

  2月22日晚,发改委的网站公布了《2006年房地产调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这是今年第一个房地产调控方面的中央指导性工作文件。

  在继续重申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调控房价上涨过快、规范市场秩序之外,《要
点》罕见地在第五条提出:“要通过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搞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居民适时适度消费。”这是自去年宏观调控以来,中央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居民消费”。

  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一月份

房价报告显示,在全国70多个大中城市中,大部分城市房价上涨。不过,上海房价却再次下跌0.4%。这也是上海房价自去年6月以来,连续8个月下跌。2月21日,上海市统计局也公布了去年上海房价均价,2005年上海房价全年均价为每平方米6698元,同比涨幅也相应地从15.1%回落至4.9%。

  这个报告同时明确指出:“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不力、投资规模、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出现反弹、影响市场稳定运行的地区,要加强监测分析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将给予通报批评,”口气非常严厉。

  由此可以推断出,对于已经连续跌了8个月、还暂时看不到谷底的上海

房地产市场,可能在“鼓励消费”城市之列。

  另外,针对去年各部委在调控中出现的不协调的问题,这次,发改委首次提出 了“房地产市场

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显然,这将妥善解决那些原本各自为战、甚至调控中发出相互矛盾声音的各部委的一致性问题。

  发改委的前身是计委,计委原本号称“小国务院”,是各部委中地位最高的部门。这次发改委高调公布《要点》,可以看出,在今年的房地产调控中,发改委将扮演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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