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风险与房地产业的良性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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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 07:02 第一财经日报 | |||||||||
当数以亿计的国人仍在为“居者有其屋”而奋斗,国土资源部网站2月17日公布的有关报告则显示,早在去年年底,有关部门就将房地产列入了产能过剩行业名单。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的研究报告也证实,当前房屋有潜在过剩危机,商品房空置面积达1.14亿平方米,去年全国未完成开发的购置土地近1.7亿平方米,至少还能满足一年多的开发需要。 这些权威数据当然很有说服力,表明对中国整体经济贡献巨大的房地产业,存在一
不过仔细想想,所谓商品房,当然是指面对消费者而开发的房地产商品。而这里所说的消费者,显然并不仅仅是社会的最富裕阶层。那么,只要市场上仍然大量存在有购买力的缺少房屋者,无论是商品房空置,还是已购土地未完全开发,都只能说明,商品房开发存在严重不适销、不对路的情况,而整个房地产市场其实远未饱和,消费者更不是无购房需求了。 从房屋作为商品进入市场那天起,各方面就展开了激烈的观点争论和利益博弈。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刺激本地经济发展需要,在短时间里大量供应土地,以种种行政性手段鼓励房地产业加快发展;房地产业也充分利用政策东风,不断刺激需求,推高房价,并集中推出价格较高的商品房,以谋取更多超额利润;与此同时,广大普通民众对低价商品房的热切渴望,却难以得到充分满足,由此形成高价商品房与大量公众需求同时过剩的尴尬。 这充分表明,真正有问题的并不是整个房地产业的前景,而是多年来不健全开发与管理体制所形成的结构性失衡。比如商品房大量过剩,反映的深层问题不外乎是:相关土地供应较多,而土地开发使用趋同等等。权威经济学家们早就论证过,不是地价拉动房价,而通常是房价拉动地价。因为房价越来越高,开发商从政府手里拿到土地的成本也就越高,于是更会倾向于开发高价商品房,如此形成恶性循环,直至有一天房价回落,引发连锁反应。 也正是从这个角度上说,所谓房地产业的“地荒论”的确有些站不住脚。从总量上看,自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宏观调控中,全国住房用地的供应虽有所减少,但从中央到地方,更着力推进的还是土地用途的结构性调整。因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需求不同,全国各地房地产业的情况不尽一致,因此宏观调控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准确把握本地房地产业的真实状况和主要问题,则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和分析行业性土地利用形势,以便及时把握土地市场行情、土地利用状况和结构,通过调控土地供应量和种类,适当稳定地价,从而引导更多房地产开发商走向多元化,使商品房供应品种更加丰富。 更现实地看,中国从今年开始进入关键的“十一五”时期,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确保尽可能多的公众能有“宜居之房”。除非地方政府能加大低价位住宅用地的供应,或通过政策性扶持鼓励开发商正视更多公众对商品房的需求,否则商品房空置量仍将继续上升。因此各地政府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调控目标,在不断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机制的同时,恐怕应当更多地考虑绝大多数公众、特别是数以千万计的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 我们认为,迄今在许多城市实行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需要进行诸多改进与完善,以确保这些享受政策优惠的低价商品房,能真正被中低收入者购买、居住。同时,参照国际上成熟经验,并不是所有人都必须购买商品房。像在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实行多年的“廉租房”方式,显然也可以在有关地方政府的精心组织和规范监控下,妥善移植到中国内地更多城市,或由政府直接兴建,或由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开发商出面建房,再按有关规定廉价租给中低收入者,总之要让这些商品房的困难购买群体,也能以更现实的方式改善一下居住条件。 说到底,房地产业与公众关系如此紧密,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面对13亿的庞大消费人群,房地产业想不继续成为中国的支柱产业也难。由此观之,我们不必担心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而只需要着力解决其隐性风险,不断推动房地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