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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领科技遭遇海外诉讼 民企挨打局面亟待扭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15:13 人民政协报

  本报记者 盛学友

   1月25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美国劲量公司上诉失败。历时三年的南孚等中国电池应诉美国337专利案件最终以中方胜诉。(本报2月10日曾作过报道)

  南孚等电池企业海外官司胜诉的消息,犹如一针强心剂,令中国民营企业精神大振。
和其他民企老板一样,中国·通领科技集团(以下简称通领科技集团)董事长陈伍胜为南孚等企业高兴,联想到本集团与美国莱伏顿公司的知识产权官司,更增强了坚决进行到底的必胜信心。

  遭遇海外

知识产权诉讼

  通领科技集团是浙江省一家民营企业,前身为浙江东正电气有限公司,创办于2001年,是一家受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高新专利技术的外向型企业,主要生产以GFCI(接地、故障、漏电、保护的英文缩写)为主的5个相关系列产品,2004年元月2日,公司被现任董事长陈伍胜收购并继续经营,今年1月16日,更名为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通领科技集团的产品全部销往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并均已通过美国UL认证和加拿大CUL认证,获得美国发明专利3项和外观设计专利1项,获得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9项,已取得专利申请号的还有21项。

  “我们生产的GFCI抢占了美国50个州的主流市场。”2月14日,通领科技集团知识产权部高级工程师叶祥发在电话里告诉本报记者,“当年,公司出口将近2000万美元。GFCI在美国年需求超过30亿美元。由于该产品在性价比上的优势,其势如破竹的市场攻势,引起美国电气巨头莱伏顿公司的恐慌。”

  叶祥发介绍,莱伏顿公司生产的GFCI产品均采用机电一体化的漏电保护技术,而通领科技集团采用的是永磁式电磁机构原理的漏电保护技术,系全球独家采用自主发明的专利技术,“完全符合并超越美国国家安全实验室UL认证机构2003年的最新标准,其多项核心专利技术成果均填补国内外空白。”

  2003年下半年,在通领科技集团GFCI产品即将进入美国市场之前,“我们提前将产品送美国律师事务所做专利侵权分析鉴定,并取得了针对莱伏顿公司专利的6项非侵权律师评定文书。”陈伍胜董事长告诉本报记者,通领科技集团GFCI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后,深受美国消费者青睐,并迅速占领了美国主流市场。

  2004年4月起,美国电气巨头莱伏顿公司以侵犯其美国专利U.S.6,246,558(简称558专利)为由,将通领科技集团的客户尼克公司告上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此后,莱伏顿公司又以同样手段在佛罗里达州、加州等地将通领科技集团另外一些重要客户告上法庭。

  为证明没有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2004年7月,通领科技集团主动介入官司方案,聘请美国亚特兰大著名的美瑞律师事务所为诉讼代理,并于当年8月作为被告成功介入了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法院的莱伏顿公司诉讼案的应诉。

  同时,通领科技集团向法院递交两项司法动议:一是将分布在3个州地方法院的4起同样的诉讼案集中到新墨西哥州地方法院统一审理;二是莱伏顿公司侵权诉讼案在没有终审判决之前,停止其利用同样案由起诉通领科技集团的其它客户。

  上述两项请求,均被法官批准。通领科技集团初战告捷。

  2005年3月28日,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法院举行了马克曼听证会,听证会确定了莱伏顿公司558专利的适用范围是机电一体化,与通领科技集团的专利不相干。尽管听证会明显表明通领科技集团产品不侵权,但需等待法官下达书面命令才能生效。

  “一旦接到书面命令,我们就会立即递交司法动议,要求法庭不审就判我公司不侵权。”陈伍胜董事长告诉本报记者,“但是,至今11个月过去了,我们仍在焦急等待。”

  2005年3月,莱伏顿公司又起诉通领科技集团侵犯了其美国专利U.S.6,864,766(简称766专利),“我们经分析认为,766专利是558专利的子专利。莱伏顿公司再次起诉,目的是想把我们赶出美国市场。”

  2005年6月,通领科技集团律师向美国专利

商标局提出了申请,对766专利进行复查,并要求宣告766专利无效。8月,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了申请并立案审查。

  2005年4月,通领科技集团派工程技术人员和销售主管等3人赴亚特兰大美瑞律师事务所,接受莱伏顿公司4天的法庭询问取证笔录。

  2005年5月,通领科技集团的律师赴纽约对莱伏顿公司副总裁坎波罗进行询问取证笔录时,“他却胡搅蛮缠,装病卖傻,最后称心脏病犯了而暂停,之后又提出须经医生许可才能出庭,多次拒绝我方律师提出的法庭询问取证笔录,使官司期限一拖再拖。”

  陈伍胜介绍,海外诉讼发生后,2005年原计划出口交货值5000万美元,但实际只完成了2500万美元左右;聘请首席律师费用为每小时560美元,目前每月费用约10万美元,“到去年年底,仅律师费用,我们就已支付了220多万美元。这场诉讼何时结束,现在还不清楚。”但陈伍胜表示,“我们绝不妥协,就算变卖家产,也要把这场官司打下去!”

  如何扭转民企挨打局面

  国外知识产权在中国受保护的同时,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在国外理应同样受到保护。如何应对愈演愈烈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如何规避国外企业利用资本和技术优势构建的知识产权的商业壁垒?如何禁止竞争对手滥用知识产权,构成不公平竞争并造成社会资源浪费、阻碍社会进步发展?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如何才能挺直腰杆应对海外诉讼?

  这一系列新的国际贸易问题,正是通领科技集团在美国遭遇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带给我们的思考,“作为民营企业,我们渴望政府和贸易主管部门关注,尽快拿出实际对策。”陈伍胜告诉本报记者,“海外诉讼虽然很累,但思考不少,但愿这些思考能为政府所借鉴。”

  陈伍胜介绍,美国驻北京大使馆设有一名知识产权联络官,专门向中国政府递送美国企业在华受保护名录,中国民营企业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在美国打官司难乎其难,“因此,建议我国政府也在中国驻美使馆中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维护我国企业在美合法权益。”

  现阶段,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实力还未达到可以从容支付美国官司昂贵费用的地步,对知识产权诉讼案,有的只能选择放弃或逃避,有的被巨额诉讼费用击垮。“建议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设置知识产权风险投资基金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涉外知识产权官司的风险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在平等条件下,敢于同国外大公司打官司。政府给予企业财政补贴和支撑,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

  2004年以来,美国的专利和商标申请费用都大幅上调,尤其是专利申请费,由原来数千美金,提高至现在的两三万美金,而美国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由政府全买单。另外,美国国家安全试验室UL认证机构,也提高了UL认证费用标准,而美国企业在本土申请UL认证,可得到减免的优惠待遇。按发明专利项目申报,通领科技集团须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申请10项发明专利,因费用太高,仅申报了4项。“建议我国政府为我国企业在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费用买单,对于申请UL认证的费用,由政府出台倾斜政策,给予财政补贴,最大限度地减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专利企业的经济负担,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环境,使其健康、快速地发展。”

  2005年9月,通领科技集团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研制成功的专为国内市场生产的RCCB漏电保护断路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行业空白,将我国民用漏电保护断路器技术提前了20年。

  “可是,在我公司申请CCC认证送样品测试时,却发现还没有国家标准。”

  陈伍胜介绍,他们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将其公司列入行业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由此可见,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已滞后,不仅制约我国企业发展,还对外向型企业构成严重威胁,“建议我国政府抓紧部署,按行业制定国家最新标准,不仅可以成为提升企业知识产权

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还可以降低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发生纷争的比率,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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