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观察 > 正文
 

邮政公司委托经营能否缓解矛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7:52 第一财经日报

  陈姗姗

  民营快递企业认为,350克以下的业务由邮政专营,也就意味着市场份额小、资费收取高的EMS垄断了绝大部分国内快递业务,对此,邮政局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邮政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委托经营”的方式,把一部分业务交给民营快递企业和国际快递企业来做,他们再按照邮政的资费标准上交资金。而在第七稿中,并没有提到有关“委托经营”
的问题,因此这还是一个谜。

  目前,“委托经营”业务已经在民营快递和邮政局之间进行。以国内最大的民营快递公司申通快递为例,在收取客户快递业务时,申通会将只能由邮政局专营的私人信件也一并收来,然后再按照邮局的资费标准交给邮局。当然,由于目前EMS的资费还是由国家制定,如果民营快递以12元的价格接收的快递业务,每天转交由邮政部门的EMS递送的,是按邮政的收费标准向邮政支付每件18元的递送费。

  据记者了解,在

邮政政企分开,成立邮政公司后,属于竞争性的快递业务将可以实现自主定价,自负盈亏,不再像现在一样,EMS的价格还是由国家来定。如果EMS能实现自主定价,邮局可以通过“委托经营”方式,即实现对350克以下的业务由邮政专营,也让其他快递公司获得收益。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