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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限价已无法有效调控 电煤僵局须系统破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 07:39 人民网-人民日报

  田泓

  经过10天的拉锯战,“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实际上无果而终。煤炭企业“齐声喊涨”,电力企业不予应答。电煤“谈不拢”,反映了政府和企业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的“阵痛”。

  长期以来,国家对发电用煤实行限价,而冶金、石化等行业煤价早已市场化,形成了电煤与市场煤之间的差价。根据2005年的情况,全国范围内重点电煤合同价每吨比市场煤价低50元到100元左右。作为推进电煤价格市场化的步骤之一,国家发改委在“衔接会”召开之前,刚刚取消了“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8%”的临时干预措施。然而,实践证明,电煤价格的放开仅仅是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

  电力企业当然可用“电价尚未完全放开”为理由来抗拒电煤价格市场化。不过,这种抗拒并不能掩盖电力企业走向市场的准备不足。正是电煤价格的上涨“倒算”出了电力企业的粗放经营。2004年下半年,国家出台煤电联动政策,规定电力企业需消化30%的煤价上升,剩余部分才可通过电价上升来弥补。据业内人士计算,以1吨煤发2000千瓦时电的标准计算,电煤价格每上涨20元吨,每千瓦时电应该上涨1分钱。而事实上,2005年5月1日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2分千瓦时,电煤价每吨只上涨了14元,电价涨幅大大高于煤价涨幅。

  电煤价格博弈也对政府的调控能力提出了挑战。面对两大行业间的僵持,发改委虽然最后通过“不签合同不保证运力”的手段获得了双方暂时的妥协,却并未根本解决问题,此次煤电价格改革也因此被称作“政策走出一大步,效力走出了一小步”。煤电两大行业的对峙说明,即使是

能源这样高度垄断的行业,其市场的主体性也日益加强,仅仅依靠行政限价已经无法实行有效调控。政府应该把注意力从价格本身的涨跌,转移到价格形成机制、市场供求预警、战略资源储备上来。

  与市场经济改革初期相比,今天的改革面临更大的系统性和艰巨性。每一个点上的“单兵突破”,都必须依靠,也必将推动整个系统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看,此次“电煤僵局”恰恰有可能成为加快改革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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