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成为商标侵权重灾区 自主创新是惟一出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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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 09:19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杨益波 江宜航 2005年12月27日,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一天之内对两起火花塞商标侵权案进行宣判,两名被告均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分别判处拘役6个月和3个月,并处罚金。与此同时,另外三起类似的火花塞侵权案件也启动司法程序。据悉,截至2005年11月,仅火花塞行业,慈溪就查处假冒商标侵权案件26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起。据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 “模仿经济”是源头 发生在慈溪的多起假冒商标侵权案,与该地区的产业发展历程有很大关系。 民营中小企业是慈溪经济的主体,这些企业在创业之初大多走的是模仿之路,依靠“拿来主义”。在当时环境下,不失为企业获得发展的一条捷径。事实也证明,经过多年的市场磨炼,有不少企业在模仿中获利、在模仿中壮大自身实力。有的企业还在模仿过程中脱胎换骨,创立自己的品牌,拥有自主专利。据统计,目前慈溪已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浙江省著名商标22件,宁波市知名商标50件,全市各级各类企业注册商标数量达7672个,在全国各县级市中名列前茅。 但由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加上中小企业发展良莠不齐,部分企业主文化程度不高,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规不是很熟悉,就造成其很容易冒险步入商标侵权的“雷区”。“模仿经济”成了慈溪商标侵权案多发的源头。 慈溪宏一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国强对此深有感触。他从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开始创业,亲眼目睹慈溪的经济发展历程。他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假冒商标进行生产,实际上是过去“模仿经济”的一种体现。目前,在慈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大多摒弃了这种既违法又过时的发展模式。大多数企业主还是愿意遵纪守法的,刻意去违法犯罪的人并不多。很多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主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非常需要政府对其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尽管政府以前也做过这方面的工作,但力度还不够。如果政府的服务到位,企业就会少走弯路,发展也会更快,像这类侵权案件是可以避免的。如果能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与管理,也能减少此类侵权案件的发生。” 利益驱动、执法不力是重要原因 慈溪市现有工商企业(含个体户)6.5万余家,以中小企业、传统产业、加工配套为主,经济结构总体上属于粗放型。大规模企业、优势品牌不多,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能力薄弱,缺乏核心竞争力。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出现造假、假冒侵权的行为。 据记者了解,针对假冒侵权案件频发现状,慈溪市这几年做了不少努力。在充实执法力量的同时,2005年还专门成立保护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小组,进行全面整治,充分表明该市对假冒侵权案件查处的坚定决心。但慈溪的经济以中小企业为主,现有的执法能力并不能全方位地覆盖到所有市场主体。而且各相关执法部门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司法业务还不十分娴熟,对法律法规的细则掌握不够,造成处罚力度各有差异,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以及部分政府官员缺乏大局意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还不够等,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侵权者的气焰。 与此同时,政府及有关部门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经验,也使得知识产权保护这一系统工程未完全适应当地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在注重创新开发的过程中,往往忽视相关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学习以及信息的广泛收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意识和尊重他人创造成果的自觉性不强,更多地考虑眼前利益,最终出现知识产权纠纷。 自主创新是惟一出路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假冒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在宁波市其地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只不过在慈溪表现得集中一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那些昔日曾依靠“傍名牌”的模仿生产来获得发展的中小企业,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这路子已行不通了。因此,对于众多中小企业来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自主品牌,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也是惟一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