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观察 > 正文
 

国内房地产业步入中期调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10:58 东方网-文汇报

  据《瞭望》报道,从现在起,中国房地产业将进入3年-5年的中期调整阶段,房地产业未来的发展情况,取决于能否厘清近几年流行于业内的各种观念偏离,对症下药。

  一段时间以来红火得有些“出格”的房地产市场,目前正进入调整期。

  由国务院关于稳定住房价格的两个“八条”及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
意见》主导的房产新政,标志着我国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刺激房地产需求增长的政策发生了转变,全国房地产市场将出现整体性降温,房地产行业将进入3-5年的中期调整。

  房地产将进入3-5年调整期

  3月以来密集出台的抑制房价政策,除了使眼下部分地区出现交投冷清、市场观望气氛浓厚外,还将在中期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产生降温影响。

  今年一季度以来,房地产增长已开始进入调整期,其中东部地区调整压力最为明显。投资规模前五大省市有四个投资增长明显回落,并带动整个东部地区房地产增长明显降温;中部地区自去年开始成为地区房地产投资的新热点,但因为宏观调控等因素的作用,中部房地产业同样将进入调整期。

  今年以来的国房指数同样印证了上述观点,目前四大指数中仅销售价格指数保持同比上升,其他三个指数较上季度和上年同期均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回落,处于1998年以来的最低景气水平,这标志着房地产发展真正进入中期调整期,而仍在上升的房价指数则主要是因为价格调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具体来看,房地产泡沫化严重的地方将出现深幅的调整,不仅投资、消费增长将放慢或下降,而且房价将会出现明显下降,将会进入3年左右的相对低迷期。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将会得到较明显的遏制,全国房地产业的增长将进入3-5年的中期调整阶段。

  房地产新政不仅将改变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收益预期和房价增长预期,从政策层面来看,还将促进政府对房地产发展支持理念和支持方式的转变。增加经济型住房供给及为低收入阶层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成为政府房地产政策调整的核心。

  对一直以来居高不下的房价,受房地产供给增加而投机性需求及被动性需求被抑制的影响,增幅将明显放慢,而一些房价已经明显虚高的地区,将会出现持续性回落。住宅供需双方的增长亦均将受到较大影响,其中高档住宅尤甚;对非住宅类供需增长的影响相对较小,北京、上海等地非住宅类房地产仍将保持一段时间较快的增长水平,但长期性投资的比重明显增大。

  中国房地产的十大观念偏离

  中国房地产业要健康发展,必须首先破除这样一个神话,即“中国人多地少,房价不可能下跌”。事实上,盛行于市的“供不应求”神话,某种程度上是掌控媒体话语权的房地产开发商炒作的结果:调查显示,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房地产发展热点地区,土地供应量和住房供给均十分充足。

  事实上,房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内在机制的转变,而转变的关键,是要先从思想上厘清近几年盛行于我国房地产发展中的种种思想和观念偏离,对主宰房地产领域的下列所谓“主流”观点进行反思。

  第一个偏离是“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和地方最大最重要的支柱产业”。房地产支柱性体现在消费上,而不是投资上,政策要加以鼓励的是房地产大众消费。房地产应该是一种被动的产业,而不是主动性的产业,即使它在结果上对经济起着支柱性的作用,但也是被动的。

  第二个偏离是“大众进行房地产投资将会获得相当丰厚的投资回报”。房地产是大众消费品,绝不可能成为大众投资品,大众投资房地产(很多人参与),不仅不会得到所谓的高回报,而且风险极大,因为只要是这样情况发生,房市必然会出现泡沫,而且随着参与的人越多,泡沫会越吹越大。

  第三个偏离是“利率高低是影响购房行为的重要因素”。短期内升利率对房地产增长形成较大影响。也许在一个健全的市场中是适合的,但今天的中国房市并不然。因为我们的利率是浮动的,而按揭贷款一般都在20年,即房价的利率成本取决于20年或30年的平均利率水平,而不是某一个时段的利率高低。房价才是购房需求考虑的第一要素,而不应让收益率的诱惑或利率因素冲昏头脑。

  第四个偏离是“一些房地产商宣称只为少数高收入阶层造房,赚他们钱,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应由政府管”。这是典型的打着市场经济的旗号发计划经济的横财。实际上,从绝大多数消费品来讲,市场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市场需求,才是市场经济,尽可能低价销售满足大多数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是市场的一个最大原则,因为有大众化,才有规模,才有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加,也才有均富,整个社会经济才更有效率,也更为协调和稳定。

  第五个偏离是“自住需求占多数就不会出现房地产泡沫”。因为自住需求基本是锁定的,不流动的,投机资金规模增减多少是决定泡沫有多大的根本因素,实际上是少数操纵多数,而不可能是多数操纵少数,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上,由于住房的自有率很高,许多城市都在80%以上,投资或投机性住房需求超过10%就有可能构成泡沫。

  第六个偏离是“城市化是房价上涨的主要推动力”。城市化是房地产商炒作的一个堂而皇之并显得颇有学问的说词。事实上,即便是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市,城

  市化过程中每年的新增人口也很少,城市化加速根本不在北京、上海。如2004年北京和上海仅分别新增人口37万人和31万人,增长率为2.54%和1.81%,其中自然增长率分别为0.07%和0%,即城市化转移两市均为1.8%左右,这样的增长率不可能造成房地产如此快的速度增长,城市化在许多大城市都不是房价上涨的主要推动力。

  第七个偏离是“地荒论和地价决定房价论”。从北京、长三角和广东省关于土地供应的分析看,中国的许多地方根本就不存在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地荒论”是房地产商为了炒作而杜撰的。地价可以部分地决定房价,但地价高不一定房价高,美国纽约地价最高,住房价格却并不是美国最高的,仅排中上之列,为什么地价高,可以把楼层盖高些,地价被均摊,房价并不相应提高。

  第八个偏离是“房价收入比高并不说明有泡沫,中国国情是土地极度稀缺,决定中国房价相对较高”。一些采取过度实用主义态度的房地产商,在与其利益发生矛盾时,便否定西方房地产经济学理论,强调中国国情特殊。房价收入比是一种综合性指标,它不仅反映了房价可能过高,而且意味消费者的支付能力有问题。房价收入比过高就是泡沫。土地永远是稀缺的资源,房地产商们及许多房地产业内人士眼中的土地稀缺,明显不是经济学意义的稀缺性。经济学的稀缺是相对于其他要素某种要素更稀缺,使用成本更高,需要节约使用,应较多地使用丰富的生产要素。香港土地稀缺,但香港并不存在缺土地盖房子,香港1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仅维多利亚两岸盖房子,新界大量的土地并没有被利用。

  第九个偏离是“房价不能跌,房地产业不能衰退”。这是强盗逻辑,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既得利益者在“要挟中央政府”。产业发展有周期,而且对于一个已经出现泡沫的产业而言,早点破比晚点破要好,泡沫破裂的过程就是生疮挤脓的过程。

  第十个偏离是“房价增幅只要保持不超过GDP增幅,房地产就是健康的”。这是地方政府官员口中的流行说法。一些媒体也喜欢刊登此类的谬论。在世界范围上讲,GDP增幅一般都不会太高,中国GDP相对高些,但GDP增长是除了价格后的实际GDP增长。房价增幅与GDP增幅平衡,再加上房地产投资和消费自身的增幅,将比GDP高几倍(至少一倍),除了一定阶段,房地产投资不可能长期性地以高于GDP几倍的增幅递增。房价增幅与物价增幅是可以比的,但可惜的是我们一些经济学家和官员看到CPI涨到4%以上就大叫,要升息,要调控,警惕将要发生高通货膨胀啦!但对一些地区房价连续几年保持20%以上却视而不见。

  塑造理性的房地产发展观

  清除了开发商“移花接木”的言论干扰,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还必须实现三个层次的内在转变。即重新确立住宅消费和投资理念,加快完善房地产发展的制度和政策,改变和完善住宅的生产销售方式。

  政府、房地产商和消费者都要彻底地转变有关房地产增长、增值的理念,塑造理性的房地产发展观。

  对政府来讲,房地产业是一个被动性产业,是社会福利的重要表现形成,不能作为财富增值的重要手段,相反应该调节。一些地方政府欢迎“炒房团”是荒唐的、不负责任的做法。防止房地产泡沫和打击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敛财是政府的重要社会职责,而且要保证居者有其屋。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抑制通货膨胀的道理是一样的,不能对前者过于容忍而对后者却“恐慌之极”。政府要引导大众消费,促进住房大众化需求发展,而不是鼓励大众投资,房地产的大众投资将是灾难。

  对房地产商来讲,塑造理性的房地产发展观,就是以满足大众住房需求为己任,尽可能提供相对廉价优质的住房商品,通过扩大规模和品质来盈利。适度利润和政府的福利最大化目标相统一,才是正确和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对广大普通消费者来讲,应认识到房地产的投资价值有限,它是一个必需的耐用消费品,所谓巨大的增值空间是理论上的错误,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

  还要加快完善房地产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主要是要在税收政策和行业风险控制和规范运作上要作长期有效的制度安排,特别是政府房地产政策设计上要以防止泡沫化、抑制投资炒作为目标。

  改变和完善住宅的生产销售方式也是当前的迫切任务,应由香港模式转变为美国模式,即只允许出售现房不允许出售期房。房地产的生产和销售方式不发生重要转变,那么投资炒作将会以各种形式重复出现,而且在现在的利益纷争的格局中,调控的难度越来越大。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