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案件治理工作不仅关系到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也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而当前银行案件呈现的新特点对监管部门更是一场大考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刘明康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建设一个稳健而富有活力的银行体系和有效的银行业
监管新框架任重道远。在这一过程中,重点是要加强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监管。
信用风险仍然是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通过实行同质同类银行比较法,加强对不良贷款偏离度和迁徙变化情况的监控,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结果准确性,加强充足拨备和呆坏账核销,做实利润,才能保持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持续“双下降”。当前要特别关注宏观调控政策对银行贷款的滞后效应,加强对土地储备、高速公路建设、汽车消费和房地产等有关领域贷款的风险提示和管理,防止不良贷款反弹。
在防范信用风险的同时,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管理和防范也要高度重视。最近一段时期一些银行发生的案件有三大特点:绝大部分属于基层机构高管人员作案;内控制度存在漏洞或形同虚设,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类似的案件在不同的机构甚至同一银行内简单重复;犯罪分子作大案后很轻易地一跑了之。对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认真落实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十三条”措施,深入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这些案件专项治理,银监会将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哪里出了案件,就要上追两级的领导责任,同时对经营管理和内审稽核这两条线上实施双线问责,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内控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上建立防范案件风险的长效机制。
下半年银行监事会和银监会监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围绕银行业案件治理,“四管齐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银行业案件上升的势头。监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和案件,要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对于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的问题和案件,可移交监管部门进行查处。今年下半年,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
对金融机构落实案件专项治理责任制情况、查处已发案件情况、开展案件自查情况和开展规章制度专项清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加强对金融机构基层分支机构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加强对商业银行支行和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组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基层机构特别是对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亏损严重的分支机构的操作风险、内控执行情况的重点检查;加强对金融机构案件易发、高发的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重要业务环节和重大风险点的专项检查。
督促金融机构落实银监会关于建立查防银行业案件风险长效机制的“十条意见”及各项规章制度;督促金融机构针对已发案件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
通过开展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的研究和检查,系统分析金融机构重大案件、重要问题存在和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探求防范化解的办法和措施,着重在金融机构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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