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一凡 发自北京
美国网络金融犯罪同样牵动着中国人的安全神经。
2004年以来,国内连续发生“假冒网站”、“网银大盗”、“快乐耳朵”等网络安全事件,尽管目前尚未有这些网络诈骗案造成客户实际损失的报告,却给中国网民投下了巨大
的心理阴影。2004年的调查显示,在9400万中国网民中,有超过34%的人认为网上交易不安全。
对于频发的美国信用卡数据丢失案件,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的助理总经理曹小青认为,由于市场环境成熟、法律环境齐备和信用体系健全等原因,美国网上金融业务采用的信息安全措施并非强于中国。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是由人民银行牵头设立的权威的数字证书签发机构,为消费者和企业的网上支付提供安全保证。
曹小青说,美国网上金融业务十分发达,信用卡业务模式经过多年发展早已成形。美国市场的信用卡保障措施也相当完善,当发生信用卡使用纠纷时,通常客户不受损失,银行只承担25美元的赔付,其余部分都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一来,银行调整安全措施的积极性就没有国内的银行那么高。相对而言,国内各方面对安全问题的关注也要高于美国。国内的法律环境也在不断完善,人大颁布的《电子签名法》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也将出台一系列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法规。
近几年,中国网上银行业务迅猛发展。到2004年底,中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年交易量超过了40万亿元,最大的单笔交易额高达15亿元。但是,在国内网上银行业务的1800万个人用户和60万企业用户中,懂得如何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的用户尚不到1/3。
曹小青介绍,与传统银行业务相比,国内的银行在网上银行业务方面与外国银行巨头之间的差距要小的多。国内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功能更新很快,支付便捷程度越来越高,网上银行的信息安全措施日益健全。通过使用数字证书与电子签名可以保证广大网民放心、安全使用网上银行。他本人就通过网上银行完成大部分银行查询和支付,包括房贷、煤气费等,还每月向在长春上大学的女儿汇去生活费,用这种方式加强对女儿资金使用的监控。
曹小青认为,方便与安全是网上银行发展的一对矛盾。迄今为止,解决网银安全问题的最佳措施就是运用第三方的数字证书机制保证交易的安全。在这种机制下,银行与上网用户通过数字证书确认相互身份,交易信息则在证书机制实现的加密通道内传输,电子签名保障交易的真实。而作为数字证书的签发机构,CFCA则承担第三方安全责任,对因数字证书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负责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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