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冬
●生活品质和健康安全已经成为检验“以人为本”这种新的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准。随着市场的扩展、消费品的丰裕,生活政治正在兴起,消费者主权与公民权具有了同等重要的价值,并且丰富了公民权的内涵
●大型企业组织塑造认同、培养信任的能力并不总是与消费者的利益、社会的整体利益相契合。尤其当对利润的追逐失去了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时候,它们会为了短期利益违背,甚至公然伤害消费公众的利益
●国际企业丰富了我们对现代市场经济中信任关系构建的认识。但是,对组织和制度的信任无法替代对个人的信任,因为它们的权威性不是永久的,是可以改变的。这种转变必然要求现有的市场治理结构进行改革
有学者指出,“随着我们的社会在实现生活更健康和更安全上花费更多时间和金钱,许多人开始更关心,而不是更不关心风险”。的确,SARS事件发生后的两年来,我们生活中发生的诸多事件,都从不同的侧面和层次上反映出这种变化。围绕肯德基、雀巢奶粉、哈根达斯这些国际知名品牌出现的问题和争论,充分说明了生活品质和健康安全已经成为检验“以人为本”这种新的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准。随着市场的扩展、消费品的丰裕,生活政治正在兴起,消费者主权与公民权具有了同等重要的价值,并且丰富了公民权的内涵。
现代市场经济是以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消费为基本特征的,支柱之一就是大型企业组织的出现和发展。从每年全球500强企业的排名榜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大型企业的经济实力,它们中的许多家每年的生产总值远远超过了许多发展中国家。而在具体行业中,排名前几位的企业往往联手瓜分了相关产品的市场,并且会通过不同形式的战略合作关系协调各方的市场利益,巩固自己的主导地位。大型企业组织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市场理论,以至于布罗代尔这样的大师级历史学家认为,这种组织形式的市场并不是纯粹的市场经济。
必须承认,大型企业组织是市场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因为它们有能力生产和维持与消费方之间的关系,并创造出能够在更大空间和市场上扩展的信任。这种通过产品塑造认同,培养信任的能力是现代大型企业组织与传统作坊式生产的重要区别。简要地说,其能力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规模生产能力,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以及市场分析推广和产品宣传能力。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能力的权威性减少了他们分析产品信息和选择产品的成本,增强了对产品及其生产者的信任度,同时把某些产品与时髦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使物质产品具有了符号的特征,从而成为流行文化的重要元素。
但是,大型企业组织这种塑造认同、培养信任的能力并不总是与消费者的利益、社会的整体利益相契合的。尤其当对利润的追逐失去了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时候,它们会为了短期利益违背,甚至公然伤害消费公众的利益,有的还会借助自己的强大经济实力、对媒体的操纵能力以及生产信息的垄断权来蒙蔽公众,推卸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大型企业组织已经抛开了自己曾经温情脉脉的社会性面纱,暴露出赤裸裸的经济本性,而它们在市场上的垄断或寡头地位,消费个体信息的缺乏、集体行动能力的不足等因素进一步助长了它们无所顾忌的嚣张。因此,对于这些大型企业组织来说,它们既可以利用自己在本行业中的权威地位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也可以利用这种权威地位带来的神秘化毁灭信任。它们对信息的垄断决定了现代市场中信任构建的限度。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例就是佐证。正如吉登斯在谈到现代社会中的抽象系统——生产知识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时说,抽象系统的出现使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具有了充分的安全感。但对这样的进步人类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抽象系统大规模地侵入到日常生活中去便产生了使个人不知所措的风险;高后果的风险就落在此范围之中。
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国际企业的进入使我们清楚地了解到它们作为现代大型企业的代表是如何拓展市场的,切身感受到它们的经营理念是如何抓住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经营行为是如何获得他们的认同的。对于我们这个具有悠久传统信任文化的民族来说,国际企业无疑丰富了我们对现代市场经济中信任关系构建的认识,并为国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榜样。在现代社会中,不仅需要传统的个人之间的信任,还要构建对组织和制度的信任,因为后者延伸了人际关系,通过某种方式的平等化把“陌生人”、“外来者”纳入到传统的共同体范围内,从而拓展了信任的边界。
但是,对组织和制度的信任无法替代对个人的信任,因为它们的权威性不是永久的,是可以改变的,更重要的是,对它们的信任完全是单向的、消极的,个体无法控制对方。易言之,这种消极的信任是一种依赖,而不是双方相互了解前提下的信赖。这种信任的限度反过来决定了消费者主权的价值。随着生活水平和社会认知能力的提高,消费者主权革命已经进入了新阶段:消费者从关注物质的充裕转到关心生活质量,从拥有物质的数量转到了真实生活的品质。消费者的判断能力、选择能力以及集体行动能力也在提高,他们在许多方面对大型企业组织的垄断地位发起挑战。企业主导并塑造的消极信任关系因为消费者的参与而带有了积极的色彩。当下所发生的公众监督下的跨国公司产品信任危机,就显示了这一种转变的趋势。
这种转变必然要求现有的市场治理结构进行改革。换句话说,市场监管者、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必须调整。首先,政府必须真正承担起市场监管责任,实现监管的国民待遇化,有效地平衡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把保护作为弱势的消费者作为工作重点,并通过改革机制、完善手段来提高监管能力。其次,作为生产者的企业要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来提高产品质量,自觉履行社会义务;再次,消费者个体要提高辨别能力,增强维权意识,学会维护自己的主权。
在现代社会中,风险不是来自无知,而是来自知识,是把知识的绝对化。在大型企业组织主导市场的条件下,如果不维护消费者主权,这种风险会从可能现实化为灾难。
(作者为中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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