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新楼盘联手托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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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 10:27 《财经时报》 | ||||||||
在新一轮房产新政下,房地产开发商乘机抬高房价的做法,有违政府“稳定房价”的初衷 □ 本报记者 龚怡 “均价确定了,6500元/平方米,开盘时间定在本月21日。”6月9日,刚过而立之年的
但这个答复却令他难以接受。在等待6个月后,东岸项目的开发商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突然变卦,将原来5800元/平方米的价格猛然提高到6500元/平方米,上涨幅度高到12%。 对于付先生这样的工薪阶层而言,甚至房价小幅上涨对他们都十分敏感。面对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付先生也毫无办法,只能退还当初缴纳的2万元定金或接受开发商的任意宰割。 付先生的遭遇在北京甚至全国,并不是孤本。在新一轮房产新政下,房地产开发商乘机抬高房价的做法,有违政府“稳定房价”的初衷。 蓄意抬价 “我们年初就看中了东岸,因为它的位置对我们夫妇俩都比较方便,交通也比较便利,5800元/平方米的价钱也可以接受。”同为东岸准业主的邓女士告诉记者。 2005年1月,邓女士与北京住总东岸销售部签订认购单,在缴纳2万元定金同时,得到的承诺是均价5800元,开盘时间定在2005年3月。 但这个承诺并没有兑现,接着又承诺5月开盘,价格维持不变,并在5月中旬销售员依然一口咬定不会涨价,但开盘时间已经改在6月初了。 然后,当6月到来后,令邓女士感到吃惊的是,住总的答复“价格6500元,开盘为6月21日”。这一戏剧性的变化恰巧发生在“6.1大限”之后第一个周末。 购房者受损,开发商获利。不妨替住总算一笔帐,以付先生选中的5号楼为例:该楼共计108套房,建筑面积约1万2千平方米,单凭这次涨价开发商就能得到800多万元的收益,加上同期即将开盘、建筑面积更大的7号楼,收益至少在1600万元以上。而这笔收益建立在浪费准业主时间成本、金钱成本、感情成本的基础上。开发商却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因为认购单上并未白纸黑字标明承诺价格,更不可能有价格不变之类的表述。 “5月份总部传来的消息还是均价5800元,6月9日我们拿到了现在的价目表。”东岸销售电话那头表示这个价钱都是总部定的,具体原因未知。记者试图与北京住总联系,未果。 涨价底气 令开发商有恃无恐地涨价,正是基于对购房者需求意愿的把握和掌控。 “接受6500元的价格,就要多付出6万元白花花的银子。” 从心理和经济上,付先生都无法接受。但付先生和其他准业主一样,希望在经过多次挑选后的东岸能成为未来栖息之地。 另一种担心也可能出现:现在还能损失小点离开,“如果买了,到时又出现种种违背承诺的行为,业主又能怎样?”付先生言语间十分无奈,“放弃,非常简单。但我们找房的心血和丧失的机会只能付之东流。” 在国家新一轮宏观调控下,一些地方居民的购房意愿也出现上升趋势。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二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表明,炒房者的投机行为受到了遏制,近期有购房意向和为买房而储蓄的居民人数占比双双回落。在全国多个城市居民购房意愿大幅度下降的同时,北京和广州反而上升了2.2和0.7个百分点。 这直接导致开发商们在土地成本没有增加、建安费用没有提高、原材料价格没有大幅上涨的情况下,让房价涨幅突破10%。 共推房价 与东岸情况类似的是,同处四环外,地铁四惠站附近的东恒时代准业主们也在缴纳定金后的6月初,等来了开发商的大幅涨价和先开塔楼的消息,均价可能从6900元调高到8000元左右。 面对上涨的房价,付四处反映情况,但也石沉大海。除了房价上涨增加经济负担外,也丧失了挑选其它楼盘的机会。 当时他们也看了周边其它楼盘,有价钱比它低的华纺易城、青年汇、国美第一城,但由于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拿住总的信誉作担保,“东岸价格不会涨”。 从华纺易城、青年汇、国美第一城的网站上,记者看到这三个楼盘年初均价分别是5480元/平方米、5700元/平方米、5100元/平方米,而现在都涨到了5700-6000元/平方米,付先生不仅错失了挑选到这些楼盘中合适户型的机会,按照132平方米来算,他还至少损失了3万元以上的经济利益。 和付先生有同样命运的损失金额总额可能十分巨大,但这笔资金流入了开发商的腰包,结果是房价反而被再次抬高。 业内人士分析,类似东岸这种受到追捧的楼盘单方面违背口头承诺、大幅度涨价情况,在目前期房占据半壁江上的楼市并不少见。尤其在当前宏观调控“打压”,部分开发商故意“捂房”造成供给紧张的情势下,新开盘的开发商并不怕业主退房,而是希望通过提价重新定位楼盘价格,目标客户也定位在能够接受这个价格的新客户,而不是认购过的老客户。 【述评】谁来拯救购房者? 西方有句谚语:“上帝只拯救自救之人”。 这用在众多为房子奋斗终身的消费者身上可能有些残酷。但在事实面前,要想使自己幸免于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唯有理性消费、延长决策时间,努力为自己争取利益。 对于付先生的遭遇,很难凭借法律手段维权,因为开发商的认购单中既没有标注价格,也没有写明日期,而口头承诺想要取证十分艰难。在签这份认购单的时候,消费者已经把自己的利益交给了开发商。 购房本身是民事主体间的平等交易行为,但现实情况是买方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从2004年到今年,北京不少消费者出现了“再拖就买不到房”的购房恐慌症,短期内就敲定买房事宜,而这种盲目购房行为进而刺激了其它购房者,许多持币观望者也盲目加入。 这显然使开发商、银行等在交易中处在十分有利的地位,成为滋生“霸王条款”的土壤。 中国房产市场早已成为买方市场,而不是卖方市场。据建设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空置、积压一年以上的商品住宅面积达1.2亿平方米,仅北京就占到1200万平方米,按人均居住面积计算,可安置北京市约50万人口。 姑且不论这个数据精确与否,至少说明北京的空置房相当多,人们根本不用为买不到房发愁,因此消费者应该理智购房,不要盲目跟风。 令购房者感到欣慰的是,北京市建委近日公布政策,要求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预售房屋,也不得将房屋以预订、认购等方式进行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定款性质的费用等。这无疑将为购房者维权提供有力帮助。 (龚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