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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反垄断成为新型贸易壁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14:25 南方日报

  财富时评

  □邓红辉 程满清

  为减少被他国反倾销而主动采取措施,协调出口行为,这是中国许多行业出口大户采取的一种应对之策,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外经贸领域竞争例外原则。但偏偏就是这项策略,
同样潜藏着遭到贸易伙伴反垄断法指控的风险。随着中国几家维C生产巨头接到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法院送达的美国两公司提出的反垄断诉讼传票,这种潜藏的风险一夜之间成为现实的威胁,中国企业遭遇的首例外国反垄断官司就此诞生了。

  对于自己从面临被“反倾销”的危险一下子转到面对反垄断的威胁,中国维C巨头表达了“莫名其妙”的感慨。但是,无论美国公司提出的反垄断诉讼在中国企业眼里是多么难以理解,但它毕竟发生了。对此,中国企业除了积极应诉外,还应该对自己所处的国际贸易环境作一番新的审视,对国际贸易游戏规则进行更深入的认识。

  把这宗中国遭遇的首例反垄断诉讼案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审视,我们可以得到三点启示:

  启示之一,中国企业要高度警惕反垄断这一与反倾销、特保等截然不同的新贸易壁垒的产生。反垄断法,在西方国家被誉为经济宪法,本以维护公平竞争为己任。但近年来,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重新抬头,各国的反垄断法有明显的奖出、限入的痕迹,成为一种贸易保护的新利器。而中国企业之所以被盯上,与我国为减少被他国反倾销而采取的协调出口机制有关。

  事实上,潜在的风险目前已经迅速地释放出来了。据介绍,在当前维C反垄断案诉讼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之际,铁矿石又有可能触发第二起涉华跨国反垄断案件。国家钢铁工业协会上个月发布公告称,为了索取更高的价格,一些澳大利亚铁矿石供应商正在搜集证据,企图向世贸组织有关争端解决机构指控中国规范国内铁矿石市场的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

  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危险正在一步步地逼近。

  启示之二,在认识到反垄断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某些国家实施贸易保护新利器这个本质的同时,中国企业也必须直面现实,迅速拿出具体的应对办法。美国贝克·麦肯思律师事务所芝加哥所律师T.A .杜岩就应对美国反垄断法问题向中国企业提出过五条建议,值得认真记取:1.千万不要同竞争者商定甚至讨论价格;2.千万不要商定或讨论可能间接影响价格的话题,如市场划分、产品造价和生产能力等;3.那些看来是在与你商定价格的同伙,其实与你有着不同的利害关系,他们会因巨大诱惑而突然成为你在法庭上的敌人;4.在公司内宣讲反垄断法,纠正违规行为并纠正自己或同行其他人的错误;5.与胜任的律师建立关系。

  除此之外,也必须提醒国内企业要走出一个误区,即高调宣传自己的产量有多大的误区,其实这在国际贸易中是很危险的,会授人以把柄。

  启示之三,从长远来看,治本的方法在于调整参与国际竞争的模式。中国维C巨头遭反垄断诉讼案告诉我们:在反倾销和反垄断两道紧箍咒的束缚之下,国内原料药企业原先的那种以牺牲资源和环境的“低价+规模”的模式将动辄得咎,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国内药企应该尽快走到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和自主创新的道路上来,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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