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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盟终经过艰巨的谈判达成纺织品贸易协议,协议让欧盟给10种纺织品的中国入口年增幅设下8%-12.5%的上限,要到2008年才对中国纺织品全面开放市场。至于其他产品,欧盟承诺在启动特殊保障措施时采克制态度。
贸易战得以避免令各方舒一口气。然而中国及受连带影响的香港业界绝不能以为可万事大吉。纺织品贸易摩擦,只不过是欧美对与中国的经贸关系施加不公平待遇的一个环节,中欧协议也只不过是中国悠长而多面的维权抗争中一个战役的完结。正如中方指出,欧美在这些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一面鼓吹自由贸易,另一面却对中国处处留难。由于欧美国内政经情势困扰日深,找中国“出气”事件将陆续有来,中国实不能掉以轻心。
由于中国当年在入世协议中作出了一些让步,关于纺织品贸易的242条款乃其中一例,令中国在对抗不公平待遇中宛如自缚手脚,本已处于被动地位。而欧美更得寸进尺,如此次在取消配额不过数月,情况尚未稳定时,便匆匆设限,令不公平更为严重。
世贸1995年决定把配额取消时便给予10年过渡期,但对于10项受限产品实际上是把过渡期延长近3年,比242条款中所允许的一年再长近2倍,令中国业界损失更大。欧美业界10年仍不够,再多3年也料将不够。反观中国,入世过渡期只有5年,而且范围涵盖全经济多行业。
设下的增幅限额也太低。观乎2000至2004年间在配额制下,中国向欧盟出口纺织品增值年均达24%,故现时在取消配额后欧洲企业所受保护更大,这完全违背走向自由贸易的原意。另一方面,欧盟所承诺的“克制”并非硬制约,中国业界未能因此而可安枕。此外必须指出,上述的延长过渡期只是针对中国而设,因此全中国业界将失去很大的应得市场份额,让其他出口国得渔人之利。
总之,中国在协议中退让甚多,业界牺牲很大,却也充分显示了中国的国际主义精神及作为负责任大国的诚意。
有人说,中国退让是为了地缘政治上的获益,这有点像海市蜃楼般虚无飘渺,对实际作出牺牲的业界(包括企业、投资者及众多工人)又如何交代?因此,业界确有必要更加团结维权,争取补偿。更重要的是要团结对外,对外国反倾销等案例积极应诉,并探讨可行的民间反制措施。从长远看必须形成如欧美等国那样能代表业界的有效压力团体,以便更有力地保卫权益。
(原载6月13日香港《大公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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