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合同滋生货款欺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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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11:34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卫群) 一供应商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希望尽快终结商业零售领域存在的“霸王合同”条款,尽快出台类似于房产买卖、特许加盟领域的标准格式合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以杜绝货款欺诈行为。 国家商务部日前发布消息,将商业零售业企业恶意骗取供应商货款定为商业欺诈行为,对此将进行严惩。一位供应商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商业零售企业超出合同期限、
这位供应商认为,目前商业零售企业任意超出合同期限,占压、甚至骗取供货商货款,根本症结还是在于零售企业与供货商之间订立的单方面“霸王合同”所致。事后的法律严惩固然重要,但从供应商角度来说,更根本的解决之道,还是呼吁这一领域尽快出台类似于房产买卖、特许加盟领域的格式合同,由工商部门备案。 零售业专家指出,目前商业零售企业超出合同期限占压、甚至恶意骗取供应商货款,主要是目前国内零售业的经营模式所致,将这种行为认定为商业欺诈,将促使企业对这一“传统”的商业模式进行彻底反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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