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寒流殃及典当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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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 16:47 《财经时报》 | ||||||||
伴随着新政下上海楼市交易的走势,房地产典当也逐渐由红火转向冷清 □ 本报记者 彭婷婷 现在市场估价为180万元的房子,在典当行里的只能当区区40万元。这并不是天方夜谭。
由于久久没有下家接盘而又苦于资金的周转,部分客户转向典当行寻求短期的抵押贷款,但是现在的放款成数已经大不如前,典当公司也不愿承担太大的市场风险。 目前新一轮房地产政策出台后,令上海的典当行如银行一般谨慎,相应萎缩了房地产典当的数量,不仅降低了放款的成数,也严格了审核的程序。 伴随着新政下上海楼市交易的走势,房地产典当也逐渐由红火转向冷清。 房产典当降温 “最近房地产典当已经开始降温,业务量也在下降。”上海典当行业协会会长吴贤达对《财经时报》表示,“我们也在研究原因。” 今年4、5月份,迫于“六一”大限将至,一些贷款买房者急需通过典当融资进行还款,以便于房产尽快脱手,北京、上海曾经出现房地产典当风潮。 “我们对房地产典当的审批没有银行那么严格,效率也比银行高。”吴贤达称,银行办一笔贷款,一般需要25个工作日,而典当行短则当场办理完毕,即使是不动产也只需3到5天。 房地产作为一种不动产,相比其他物品典当金额较高,风险相对较小,已逐渐成为融资人首选的典当物品。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房产、大宗物资、机动车、有价证券和民间藏品五类典当项目中,房产典当约占40%,拥有最大的市场份额。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目前已有42家典当行(包括分支机构)。2004年上海典当行业全年实现典当金额57.1亿元人民币,比2003年的29.7亿元环比增长了92%,其中房地产典当金额为33亿元人民币。 4月1日开始执行的《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加上一些其他的杂费,上海典当行的月综合费率大概在3%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一套当金为100万元的房子,每月交纳的综合管理费就是3万元,折算成年利率就是36%,而银行现在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58%,几乎是其6倍。 “我们都会劝客户尽量减少当金,这样就能减少每月的管理费。” 上海华联典当(连锁)有限公司的翁小姐称。 吴贤达认为,典当贷款作为企业或个人短期融资渠道是合适的,而对于房产投资者来说,却并不适宜,投资房产一般是中长期的,通过典当融资,投资者根本承受不起,也没有利润。 放贷条件收紧 在上海楼市风险初现,银行开始紧缩房贷的情况下,上海的典当行也加强了信贷风险的防范,吴贤达介绍:“以前我们把房地产当作一般的典当品,现在我们要对贷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财经时报》获悉,从4月份开始,上海的典当行已经停止了第一套房的抵押贷款,要求贷款人有两套以上房,而且在银行有相当的信用度,收入稳定,并且要求典当的房屋必须在100平方米以上,才能进行房产抵押贷款。 5月11日七部委政策出台后,上海房地产迅速降温,各家典当行都在相应调整放款标准,典当的抵押价格是在预期房地产金融市场上最能保障债权安全的价格。典当行会扣除抵押期间所有风险含量后再放款。近期典当行在评估房地产的抵押价格时,就充分考虑到短期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会有阶段性走低或区域板块内的价格波动。 上海华联典当的翁小姐称,现在一套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的三年房龄的楼房,在典当行中最多能拿到市场价格五成的抵押。而在2003年、2004年房地产市场上升时期,最高可以拿到九成的放款。 记者从营达典当公司、天宝典当公司等典当行了解到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大部分都在四成左右,对于手中有几套可以抵押的房源的人而言,也可以适当调高,但是以前那种高房贷比例不可能再出现了。”吴贤达称。 名词解释 房产典当:是指房产所有者在以其所拥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向典当行借款,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本息,赎回房产的一种融资行为。典当人并不需要将房产移交典当行占有,典当行也无权使用、收益该房产,而仅仅是限制其产权转移,将其作为清偿本息的财产担保,房产仍归原产权人使用。现在所指的房产典当实际上就是房产抵押,其内涵与《民法》所定义的房产典当行为有本质的区别。 【链接】如何办理房产典当? 一般房产典当的过程包括验证、看房、估价、签署协议、办理公证、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偿还本息、注销登记等环节。典当人必须将该房产的所有资料,如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购房发票、房产所有人(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完整地交给典当行审核并保管,由典当行实地看房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典当价格后,签署房产典当贷款合同和房产抵押合同,办理公证,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并拿到各项权证后,典当行即可向典当人发放房产典当贷款。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上述所有手续可在若干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杭州市国信典当行要求如上手续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也就是说典当人可在7日内就可获得房产典当贷款,十分便捷。 在办理房产典当时,典当人应注意已经抵押的、被查封的、将要拆迁的房产是不能典当的;典当贷款到期后,典当人应及时办理续贷或还贷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归还贷款后,典当人应要求典当行及时注销抵押登记,拿回所有的房产资料,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典当行镜头 1987年,新中国第一家典当行——四川成都市华茂典当行成立,意味着我国典当业恢复经营。不久,典当行一度有3000多家。 1993年,人民银行下发了一个通知,把典当行纳入人民银行监管体系,明令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批设典当行,典当行被定性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从此披上了“金衣”。 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典当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0年8月,典当行监管工作正式由中国人民银行移交给国家经贸委,典当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性质随之取消,被定位为“一类特殊工商企业”。 2001年8月,国家经贸委正式对外公布《典当行管理办法》。此办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扩大了典当行的经营范围,房产、股票等经营“禁区”渐次开放。 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房产、大宗物资、机动车、有价证券和民间藏品五类典当项目中,房产典当约占40%,拥有最大的市场份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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