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价 难撼药价虚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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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00:15 中国经济时报 | ||||||||
邹建锋 如果谁说取消医院药品加价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影响,医院肯定会跟你急:我们的药品利润被一刀切掉了,你还敢说没有实际影响?! 但是,在医药卫生体制没有进行根本改革之前,此举能否真正解决药价虚高却实在
众所周知,自从1997年以来,有关部门不断通过行政手段进行药品降价,从账面上看,累计为患者削减虚高药费300亿元。从卫生部透露的消息来看,取消医院药品加价的根本动机和降价可以说是同出一辙,就是挤压药价泡沫。 但是另一个众所周知的现实则是,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感觉看不起病。高昂的医药费不仅导致中低收入阶层因病致贫,还使得较高收入的白领阶层在“以命换钱”的同时也感叹缺乏安全感。 政府消除药价虚高的决心不可谓不大,采取的举措“剂量”不可谓不猛。可是从效果上看,却总是和愿望相距甚远。 由此,笔者不禁想起了《扁鹊见蔡桓公》的典故:“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只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 笔者以为这个典故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有病早治,二是对症下药。 从政府在消除药价虚高方面的努力看,高层早已看到了中国医疗卫生体制之“病”,也一直希望能够药到病除。但有关政策和措施是否对症下药则颇值得商榷。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药价虚高背后隐藏着的病症:畸形的利益格局和陈旧僵化的体制。 在医药市场中,医药厂商、医院、患者这三个本来应该平等博弈的市场主体由于话语权和信息获取权的严重不对称,形成了畸形的利益格局。 在这个格局中,医院可以说是占尽天时、地利,始终处于强者的地位;医药厂商当然也不甘心沦为弱势群体,千方百计地在药品价格上做文章,采取高定价、高回扣的办法争取利益;最可怜的是患者——无论是否愿意,在这个食物链中患者只能充当“鱼肉”。当然也有患者采取“小病扛、大病躺、病重只好见阎王”的办法来对抗这种利益格局,可这种对抗的结果无疑是悲惨的。 在畸形的利益格局中,政府各种消除药价虚高的举措在潜规则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同样,目前政府酝酿的取消加价举措,对于消除药价虚高可以说几乎没有胜机可言。 首先,目前同类药品医院售价普遍比零售药店高20%以上,取消了15%的加价差率之后,医院的药价仍然偏高。 其次,取消加价之后,只要医院仍旧卖药,医药市场利益格局的不合理情况就不可能改善,甚至可能进一步恶化。譬如,医院可以“利润被政策切除”为由要求厂商通过其他途径将利润转移给它,而厂商为了消化这一块新增的成本,将不得不在药品定价上玩更多的花样。结果只有一个:虚高! 第三,导致药价虚高的另外一个潜规则是普遍存在的医生“处方费”。“处方费”存在的原因是医生在用药上的垄断权,取消加价对此可以说毫无触动。 所以,取消加价无助于改善医药市场畸形的利益格局,由此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而要扭转这种畸形的利益格局,根本出路还在于体制改革。 近年来,我国启动了医药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流通体制的改革(一般称为“三项改革”)。从目前的情况看,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进展最快,就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而言,已经基本告别计划经济时代的老体制。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也已经逐步走进了老百姓的生活。但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却严重滞后。 三项改革不同步,药价虚高问题就看不到彻底解决的希望。这是笔者近年来对有关问题进行跟踪之后得到的最大感受。 5月24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卫生部目前正在积极寻求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医院经济补偿政策,探讨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方案。 卫生部的这种表态,可以说是又一次重申了改革的愿望和决心。只是此前类似的表态已经不止一次。有人将这种情况称为“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当然,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滞后的责任简单地归咎于卫生部恐怕也有些冤枉,因为我们这个国家究竟应该建立一个怎样的公共医疗服务体系,仅仅靠卫生部部长可能还拍不了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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