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药品加价仍存悬疑 医院担忧药品利润存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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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11:1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邢少文 冯正军 发自广州 这并非医疗体制改革的一记响雷,但却是医药价格管理改革的一记重拳。 23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韩启德接受中央电视台《决策者说》栏目采访时透露:“现在,卫生部已经基本决定,要取消药品加价。”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为此致电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咨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消息的确是韩副委员长说的,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公布时间。” “之前卫生部也曾召集专家讨论这个问题。”北京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学院教授、卫生部顾问专家周子君向记者证实。 医院反应强烈 “如果取消药品加价,那岂不等于医院在招标采购范围内的药品利润收入全没了?”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廖晓星对记者表示。 按照国家发改委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实行以中标价为基础,顺加规定流通差价率的作价方法。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同时,流通差价率实行差别差价率,价格高的品种顺加低差率,价格低的品种顺加高差率。具体差价率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按照国家发改委联合卫生部等部门确定,一般的流通差价率为15%。 不属于政府采购招标范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自主定价,不执行国家最高零售价和顺加作价政策。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中城市的非营利性机构招标采购覆盖率几乎达到100%,而招标采购药品品种也占医院药品大半。 据廖晓星介绍,目前三甲医院药品销售收入大概都占医院总收入的40%以上,高的占到60%以上。“大部分医院基本上是按照顺加15%来卖的。” “取消加价等于就是在招标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平进平出,医院在药品销售这一分钱都没有赚。”廖晓星说。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郭锦滔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以该医院为例,一年要招标采购2000多万元的药品,按原有的政策,药品的利润一年有300多万元。对于主要依靠药物治疗慢性病的医院来说,医院的收入一半是靠卖药品,一半是靠检查等其他相关的收入。“在目前佛山市政府对我们不给予一分钱补贴的前提下,取消药品可加价15%政策的话,医院将无法生存与发展。” 能否解决问题 “药价问题几乎年年谈,医院的腐败问题也几乎是年年抓,没有办法,社会的呼声太大。”周子君如此解释这一政策可能出台的原因。“但在目前医疗体制改革进展不大,医院补偿机制没有建立的情况下,一刀切政策是缺乏考虑的。” 自国家取消医院财政补贴之后,医院便几乎成为了“自负盈亏”的企业。按照现行政策,医院利润收入不上缴财政,而是作为医院发展资金重新投入医院,15%加价销售的利润收入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是国家对“以药养医”的政策许可。而医药不分家的现状以及公有医院在药品销售上的垄断地位是造成目前医院药品销售收入腐败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 而取消加价对于治理虚高药价是否有效呢?广州诺贝华乐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守良对记者表示,如果该政策能顺利出台,医院取消了15%~20%的药品进销差,那今后低价药在医院将大有市场。 也有业内人士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医院有可能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将低价药排除出医院,多卖非医保目录内药品,因为这些药品的价格利润将会比较高。” “为什么每次医药价格改革政策一出台意见都会很大?定价机制有问题。物价管理部门并不真正了解药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而由于医院存在的医药不分家的垄断机制,药品价格根本难以形成有利的市场竞争机制。如果没有一套相应理顺的药品定价机制来进行约束,不对医院进行财政补贴或者提高医保支付等配套措施,政策将是片面的。”周子君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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