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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新能源发电企业应享资金补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04:28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侯利红 发自北京

  昨天(12日)上午,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在国务院新闻办的发布会上表示,今后我国电力发展将着力解决结构调整问题,特别是发电企业中采用新能源发电将成为重要方式。史玉波同时透露,国家正在考虑成立一个能源办公室,以加强对能源的综合管理。

  据史玉波介绍,最近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发电企业发展的主要方针是:大力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火电,积极发展核电,适当发展天然气发电,积极发展新能源发电,加快电网发展。

  目前我国电力结构中,燃煤机组(火电)占75%左右,这造成电煤供应紧张,环保压力巨大。国电公司动力经济研究中心电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白建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将来化石能源必定会逐渐减少,到时只能指望太阳能电、风电、水电等新形式;国家不能过分依赖一种能源,必须实现能源多样化。

  白建华介绍说,根据国家规划,在2020年以前,我国核电的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4000万千瓦;风能储量达到10亿千瓦,目前内蒙、新疆、辽宁、黑龙江、广东等省正在大力开发风电;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也是国家提倡的一种发电方式,长三角一带已有十多家电厂为明年投产发电做准备。

  然而,新能源发电却面临一个巨大难题:发电成本居高不下,所发出的电几乎无竞争力。国家电监会首席工程师于新阳举例说:采用风力发电,成本不低于0.8元/千瓦时,太阳能发电的上网电价甚至高达5元/千瓦时,而常规火电的上网价不过0.3元~0.35元/千瓦时。

  要解决此问题,白建华认为,有必要借鉴国外通常做法,对发电企业给予一定优惠措施或资金贴补,以增强投资新能源发电企业的积极性。

  于新阳对此观点表示赞同。他认为,国家目前正在考虑成立的能源办应该会对新能源发电的鼓励措施有所考虑,因为,“国家明确提出今后电力结构调整的方向,本身就是一个政策风向标”。

  史玉波表示,国家能源办成立以后,将主要从能源发展战略、能源政策、能源规划、能源综合平衡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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