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底举行的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五届一次理事会上,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的CEO、总经理及历届上海白玉兰荣誉奖得主进入了上海市外资协会领导层,政府官员则全部退出。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孙礼达、通用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官墨斐、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苏高桐、三得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冈田芳和、上
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狄加、拜耳(上海)聚合物有限公司总经理博迪舸等19位外企、港台企业家当选协会副会长,占29位副会长的65.5%;56位外企、港台企业家当选协会常务理事,占比率51.4%。
行业协会是由同业经济组织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以经济类为主的社团法人。政府官员退出行业协会,外资协会由外企和港台企业家唱主角,既反映了政府职能转换的决心和时代的进步,也推进了中国行业协会的改革,恢复行业协会的本来面貌。此举是政府对行业协会放权的一个信号,它将为中国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发挥更大的作用。
理顺行业协会与政府的关系是政府转变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大多数行业协会在职能定位上多偏重于为政府服务,政府工作人员介入行业协会管理,有的则被视为所谓“二政府”,并不能真正反映行业的问题和要求。这个时候,作为“二政府”的行业协会无疑是在代表着行业管理部门行使着某些职能,作为监管对象的企业自然只能接受协会的各种要求。政府部门依然包揽了不少本应或可以由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执行机构的审批权仍由政府部门行使和控制。不少行业协会是政府机关派生出来的,协会的秘书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内设机构并无二致,协会工作人员就是机关工作人员,协会的领导人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有的甚至由行政领导兼职。浓烈的行政色彩必然影响行业协会的经济职能,然而经济职能是其存续的价值所在,其作用取决于政企分开的程度。
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既是沟通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与纽带,又是社会多元利益的协调机构,充当着组织协调的平等中立者角色。政府正在进行“瘦身”,政府把行业协会变成企业自己的组织,应该是未来的一个趋势。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不可能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更不可能对企业提出超越现行法律的标准和要求,否则,企业有权依《行政许可法》对其提起诉讼,甚至要求国家赔偿。
从行业协会来说,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推进政府部门的行业发展政策和法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帮助政府制订行业标准、强化产品质量和专利保护中可以做大量工作,成为政府的得力助手。它一方面是管理部门,原来由政府管理的一些职能转到行业协会了,如行业调控规范、自律等,可以起到秩序引导与行为规范的作用。行业协会可以在遏止恶性的价格竞争和打击假冒伪劣上起积极作用;一方面也是维权部门,可以维护企业、行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协会的生命力在于为企业服务,作为公民社会和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协会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信息服务、法律服务、咨询服务、展销服务、人才服务等方面。特别是在代表会员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调查、应诉和诉讼;协助会员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议等方面可以发挥重大作用。近年来,一方面中国企业和产品屡屡受到国外的反倾销诉讼,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频频搞倾销,也损害了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权利。如果单个企业应诉和起诉的话,势单力薄,诉讼成本太高,由行业协会联合对外将是最佳选择。有些行业协会已经在做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最近,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会同各部委研究起草的《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显示了强烈的“放权”信号,以及要求协会、商会要具备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相契合的责任和职能。这有助于改变行业协会鱼龙混杂的局面,有很多协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并非真正为行业服务,行业协会之间的竞争也将会更加激烈,一批服务不好的,缺乏公信力的协会,自然就有可能在新的竞争中退出。总之,只有给行业协会放权,才能让它们更好地发挥维权的作用。(作者为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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