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旅游市场 内地旅游市场期待司法介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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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 07: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4月19日,在香港廉政公署发起的“明珠行动”中,香港“珠宝大王”谢瑞麟父子等11人被拘捕,理由是其上市公司涉嫌非法给回佣。其后谢氏父子等涉案人员均获保释,谢氏的公司竟称,给回佣很正常。法学专家认为香港的做法对内地有借鉴意义。 在这个新闻中,最令人吃惊的莫过于谢氏公司所言“给回佣很正常”这句话,一语道破国内旅游业中普遍存在着的潜规则。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内地尚看不到类似于香港谢氏父
谁来监管内地的旅游市场秩序?这是净化内地旅游市场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若从旅游市场的主管部门来看,监管职责应由国家旅游总局承担,但若借鉴“明珠行动”,这又远非国家旅游总局一个部门所能承担得起的,必须是国家旅游总局协同相关司法部门进行联动,方可掀起一个净化旅游市场的风暴。 回佣现象,从表面看,是商家与旅行社导游之间达成的以佣金作为基础的默契,但从根本上来说,则是侵犯了广大旅游者的利益。有很高的佣金回报,导游自然要拉旅游者去买东西,因此有专家称这与商业贿赂没什么区别。香港有《防止贿赂条例》作为依据,对非法回佣的行为进行查处,而在内地的法律条文中,《刑法》中虽然对收取回扣是否构成受贿罪已有较明确的界定,但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对于那些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导游如何处理,则是个空白。 此次“明珠行动”能顺利进行,关键的因素在于,一是有明确的监管机构,二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而这两项在内地都还模糊不清。这是在内地进行类似“明珠行动”所遇到的障碍。 谢瑞麟父子被拘一案,给予内地旅游业的警示很多。香港旅游业暴露出的问题,同样也是内地旅游业的弊端。香港可以通过廉署的“明珠行动”重整旅游业的秩序,内地难道就只能任由行业内的潜规则大行其道而无动于衷吗?重整内地旅游市场,司法介入是必须的,而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建立则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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