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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控公约催快外国烟草生产商进攻中国内地步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 13:51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张赋宇 见习记者 王潇梵 北京、昆明报道

  又是一则关于外国烟草生产商落地中国的消息。

  据《时代》亚洲版报道,全球第一大烟草商菲利蒲—莫里斯公司(以下称菲莫)将在福建省的合资厂内生产万宝路品牌卷烟。该合资公司是菲莫与龙岩卷烟厂建立的。据报道,计
划将于今年年底开始生产,在第一年内的产量将超过20亿支。

  2月27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称《公约》)生效。该消息在《公约》刚刚生效时来临颇为意味深长。专家称,正是这个公约加快了国外烟草制造商进入中国的步伐。

  不得不转移

  欧美烟草列强转移市场乃是被国内情势所逼。

  几乎在菲莫公司落地中国消息发布的同时,还传出了另一则消息——为解决国内高达2800亿美元的诉讼赔偿,菲莫、雷诺等烟草公司通过中间人同美国政府进行和解谈判。但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谈判并没有取得进展。

  在美国,越来越多的索赔正搅得烟草公司焦头烂额。

  美国司法部指控烟草公司违反了《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称它们在有关香烟危害性的问题上合谋对公众进行了误导。要求烟草行业“返还政府通过美国老年保健医疗制度等医疗保健计划为患病烟民支付的治疗费用”。美国司法部的律师们要求各大烟草公司悉数交出其不当所得2800亿美元。而且,这个数额从技术上来说还并非“损害赔偿金”,只是衡平性救济。鉴于美国老年保健医疗制度每年要为治疗烟民花费大约200亿美元,美国政府要求的赔偿额本可以更高。

  如果法官同意考虑司法部高达2800亿美元的索赔请求,烟草业在等待法庭进一步审理的过程中就必须提交数十亿美元的上诉保证金。受此影响,烟草公司的信用评级可能会被下调,随之而来的还有破产阴云。

  在欧洲,烟草公司的日子也不好过。

  《公约》生效前夕,欧洲部分国家制定了严厉控制烟草的法律:在公众场合禁烟。这正是WHO(世界卫生组织)前总干事布伦特所倡导的。这些法律和《公约》一起形成了对烟草业的联合围剿之势。国内法律和国际公约的禁烟条例同时到来,欧洲的烟草商风声鹤唳,对外进行市场选择已是迫不得已。

  2004年10月,爱尔兰开始在酒吧和饭店实施全国性禁烟令。当年12月,爱尔兰的烟草控制办公室报告,自从禁令实施后,94%的酒吧都遵守该法令。

  紧接着,意大利实施了在咖啡馆和所有工作场所禁烟的法令。马耳他和挪威也实施了类似的禁令,而瑞典将于今年夏天实施禁令。英国也提议实施此禁令。另外,近年来,法国和德国通过提高卷烟税收来抑制烟草消费。

  在欧盟于2003年实施了指令后,大多数欧洲国家都禁止了烟草广告。

  禁烟正形成一种世界性潮流。

  这些法规对卷烟销售量立即产生了冲击,许多西欧市场的卷烟销售已经下降了。据市场研究公司Euromonitor国际公司称,实施禁令的爱尔兰在2002年卷烟销售下降了1.2%,2003年下降了3.4%,2004年下降了8.7%。而税收提高后,法国和德国的烟草销售急剧下降,法国在2003年下降了13.6%,2004年下降了15%,而德国去年的销售下降了12.8%。

  据爱尔兰烟草市场的领先者——英国加拉赫烟草公司的报告,去年1月到10月,爱尔兰的烟草销售下降了10.7%。

  JP摩根的分析家米歇尔·史密斯认为,健康警语的要求降低了品牌价值。烟民还在家里吸烟,但是公众吸烟禁令使烟民不能在社交活动中对品牌产生忠诚度。长期以来,此禁令能够阻止年轻成年人染上吸烟的习惯。

  选择中国的理由

  在国内空间越来越小的情况下,烟草商选择了在全球范围进行市场转移,那些市场正在成长而法律又不健全的国家正是最好选择。其中就包括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香烟消费市场。

  据统计,2004年,中国烟草累计实现工商税利2132.87亿元,比上年猛增452.04亿元,增长26.89%。实现工商利润718.39亿元,同比增长46.02%。

  根据中国政府加入WTO后的承诺,2004年开始,中国卷烟业关税已经从65%降为25%,烟叶关税从40%降为10%,低于普通商品的17%。这样,外国卷烟在中国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将增加40%,烟叶的竞争力也将增加30%。

  以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为例,日本在开放市场的15年后,外烟的比例达到了24.07%;台湾9年时间外烟就占有21%的市场份额;而跨国烟草公司仅用5年时间就占了东欧和前苏联国家20%的市场。以此推算,一旦外烟占有中国市场20%,即便按现有的市场容量计算,也会有680万箱。

  另一方面,中国目前尚没有专门针对烟草消费进行立法。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是一个利益不完全对称的法律,“本质上是保护烟草公司赚取暴利”。《民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又缺少专门针对烟草的条款。因此,消费者对烟草公司的起诉无法可依。另一方面,由于烟草公司在我国都是国有企业,而部分享受医保的消费者即使因为烟草受害而支付的医疗费也由国家承担,若起诉就变成了政府的左手打右手。

  一个从事烟草股票投资的基金经理表示:“如今的烟草商无不使出浑身解数打入发展中国家。而中国、非洲、东南亚、东欧的市场潜力是最大的。”

  烟草巨头的中国脚步

  据消息称,菲莫技术工人最近在福建龙岩工厂呆了一周以调试机器。

  龙岩不是菲莫的第一个合作伙伴。1994年,菲莫同宁波卷烟厂合资生产在中国销售的“万宝路”,年产6400箱。同年,菲莫还与上海卷烟厂合作生产“万宝路”内销中国,年产6400箱。

  菲莫一直没有停止过向中国市场扩张的努力。在2001年和2002年菲莫公司频繁与国家烟草总公司接触,签署合作意向书,加强烟叶、卷烟品牌开发、生产技术合作和防止未成年人吸烟等合作,进行长远的战略规划。

  2003年菲莫公司接二连三地拜访了国内几家烟厂。1月,菲莫公司一行四人到昆烟参观访问。4月,又对长沙卷烟厂、上海烟草集团分别进行了访问。4月16日,菲莫(中国)公司新任总裁马天行拜访了上海烟草集团。

  2003年8月26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会见了来访的菲莫国际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谭崇博。而就在同一天,菲莫国际公司斥资1500万美元在北京设立了菲莫(中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门从事与烟草行业有关的企业管理及市场推广的策划和咨询服务。该公司可以看作是菲莫进一步扩大在中国烟草业内影响的一个“破冰之船”。

  而全球第二大烟草巨头英美烟草公司同样迫切。3月1日,英美烟草公司说,由于在美国-太平洋地区以外大部分地区的销售额增长,公司年度净盈利增加了74%。

  该公司近年一直在技术上对一些中国烟草企业进行合作,开发低焦油产品,比如在贵州合作开发的“黄果树”、在云南的“迅牌”、在广州的“椰树”。此外,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英美烟草还开始“帮助中国农业”,表现为建立烟叶基地、指导烟农生产。

  2004年7月,英美烟草突然宣布,他们在中国建烟厂的计划已经获国务院高层批准。据透露,英美烟草将在中国建立一个年产200万箱的工厂,地点可能是在四川或安徽。随即,这个消息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接连否认。

  而在英美烟草传言在中国建立合资厂时,菲莫公司的母公司奥驰亚的首席财务官迪那亚·戴维特对投资者说,“如果英美烟草获得合资烟厂批准的话,那么菲莫也应当得到同样的进入中国的批准,我们不会落后于别人的。”

  他将进入中国市场看做是一次长征。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世界第一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的公约,于2月27日在全球40个国家生效。它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也是针对烟草的第一个世界范围多边协议。

  公约生效后,各缔约国须严格遵守公约的各项条款:提高烟草的价格和税收,禁止烟草广告,禁止或限制烟草商进行赞助活动,打击烟草走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在香烟盒上标明“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并采取措施减少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等。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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