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障碍挡住个人外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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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8日 06:55 天府早报 | |||||||||
记者从多位外贸人士、官员口中了解到,让“个人外贸”经营者们痛苦万分的,远不止杨峰所遭遇的资金和客户这两大“拦路虎”。各种随“个人外贸”开闸而生的新障碍,已成了经营者们一时绕不开的障碍。 “拦路虎”一
个人外贸缺席“出口退税” 一般情况下,四川企业每出口一美元商品,政府就会奖励8分钱左右,以资鼓励。另外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退税比例。2004年,四川出口退税达40亿元人民币左右,在外贸企业中构成了举足轻重的利润来源。 但个人外贸出现后,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并没有因此而专门调整,个人外贸由于业务量小,无法享受到出口退税的优惠。 专家支招:多次经手办理“个人外贸”的商务厅官员秦培勇介绍,这种状况是现阶段难以解决的。虽然新《外贸法》出台了,但很多相关部门的配套措施都还没有完善,即使在主管外贸的商务部内部,也有不少科室由于没有文件指导,不明晰该怎么应对“个人外贸”的问题。但新《外贸法》指出了未来方向,以后的配套措施肯定会逐步完善的。 “拦路虎”二 没验资偿债能力受质疑 新《外贸法》虽然基本消除了个人申请的资金门槛,但也容易令外贸主体的信用度受到质疑。毕竟申请登记时没有经过严格而苛刻的验资程序,所以有经验、有客户的国外厂商一般都不大愿意和个人进行外贸交易。 专家支招:省贸促会出证认证部部长王忆蓉认为,个人开展外贸,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办理具有国际公证效力的一些证明手续,比如“国际商事证明书”、“原产地证”等,有了这些信用证明,就可以克服个人开展进出口贸易时的信用“软肋”。 “拦路虎”三 外贸知识欠缺容易上当 按外贸个体户们自己的说法:“当初除了觉得自己产品好,在国际上有市场外,对外贸知识一窍不通”。抱着这种态度申请个人外贸进出口权的为数不少,他们真正把进出口权拿到手里又茫然无措。他们急切需要人帮助,但有的病急乱投医后,不但没学到外贸知识,还上当受骗。 专家支招:省商务厅外贸处处长杨春轩是四川“外贸孵化器”的积极推动者。他认为,个人外贸经营者们要学做进出口生意,最好的方法就是向当地商务部门咨询,就近进入“孵化器”。外贸“孵化器”就是政府选定一些有经验的外贸公司,以 “一带一”、“一带多”的形式,领着“新手”企业或个人做“洋生意”。 早报记者 潘一丹 摄影 李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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