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生
今年4月,在芬兰举行的毛皮拍卖会上,中国的水貂皮产品遭到抵制。这是对中国皮革行业沉重的打击。
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河北省肃宁县水貂皮养殖户在水貂皮加工中,由于使用了活剥
皮的方式,在海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国际动物福利组织通过各种渠道向各国政府施压,希望他们能够抵制来自中国的水貂皮产品。作为世界毛皮制品生产和出口大国,遭遇如此的贸易壁垒,确实令人痛心。
我国没有专门的动物福利法,在一些老百姓的心目中,也没有动物福利的概念。“生吞活剥”,在我国饮食业和皮毛加工业中并非少见。在这样的文化大背景下,倡导动物福利,确实曲高和寡。由于一些地方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传统的手工业加工方式,微薄的利润,剧烈的竞争,使得那些刚刚实现温饱的农民,无暇顾及窗外的世界。然而,来自大洋彼岸的贸易壁垒,可能最终影响他们的生路。
这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给我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如果我们不加紧制订中国的动物福利法,那么,面对新的贸易壁垒,我们将束手无策。
在制订动物福利法方面,我们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传统的宰杀习惯,还需要改变我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如果没有以善良之心对待自然万物,那么即使制定了这样的法律,在现实生活中仍然难以贯彻落实。
动物福利法,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改变动物境遇的法。动物福利的改善,在有些时候对人类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在有些时候却需要我们额外的付出。对那些给我们提供了赖以果腹食物的动物们,即使我们在结束他们生命的时候,也应该加倍小心。尽管仁慈的杀戮仍然是杀戮,但只要我们认真地体察生命的意义,在人类科学知识已经探明的领域和方向,利用最经济和科学的手段结束动物的生命,那么,我们的行为仍然符合自然的法则。
反过来,如果刻意强调保护所谓动物的权利,而损害了人类的福利,那么,这样的立法不具有科学性。在动物福利与人的福利取舍面前,我们必须毫不犹豫地选择保护人类的福利。在制订动物福利法可能会损害人类福利的时候,如果被损害的公民或者其他市场主体没有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那么,这样的立法有可能违反宪法的基本准则。
在这里,我们遇到了立法上的难题。诚然,提高动物福利从本质上是为了人类自己,但如果没有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没有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没有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形象的关系,那么,我们的动物福利法就是不科学的法。
体察民意,科普宣传,改变生存环境,提高公民福利,是制订动物福利法的前提与基础。动物福利已经不仅仅是公众的谈资,不仅仅是学者书斋里的学问,而是一个贸易壁垒,是一个影响国民福利的重大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认真考虑如何制订动物福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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