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 人家过渡期我们完善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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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 14:38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贺军 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两税并轨)的讨论,在中央政府部门之间,地方政府与中央部门之间,都出现了明显的分歧。 分歧归分歧,但两税并轨的大方向是确定无疑的。从目前情况来看,最乐观的估计是
大方向已定,如何执行和实施则成为现实问题。据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日前在“2005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透露,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过程中,将考虑给予外资企业至少五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对外资企业的税率上升不会一步到位,而是“小步慢升”。 那么,我们如何看待这至少五年的过渡期呢? 笔者认为,这五年的过渡期,既是中国让外资逐渐适应新税制的五年,也应该是中国积极进行调整与改革的五年。在过渡期结束之后,我们必须打造出一个新的、对外资仍然有吸引力的市场环境,才会保持持续引进外资。 这五年应该达到如下目的: 一、这是中国完善市场机制的五年。由于改革复杂的阶段性,行政经济仍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经济问题行政化”的现象还不时会回头……凡此种种,都是市场机制不完善的表现。在五年过渡期内,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才不枉费这么高的引资代价。 二、这是中国建设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的五年。龙永图曾讲过一个故事,他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时,问外资对中国市场环境最大的希望是什么,外资的回答是:公平、透明、可预见。这充分说明,外商投资中国并不一定总是要求税收优惠,而是更看重市场的公平和透明。公平和透明意味着市场的效率,意味着企业的经营成本会大大降低,还意味着非市场因素的风险会大为减少。 与此相关,市场的法制化也是必须大大加以改进的。缺乏这一点,市场不能算是一个好市场。 三、这是中国企业抓紧时间提高竞争力的五年。过去中国市场的竞争,外资与国企分别享受着不同的优惠政策待遇,而民营企业则处于最“惨”的地位。五年过渡期之后,理论上中国市场上的所有企业,都将在同一个尺度下发展、竞争。这时,中国企业如果没有足够坚强的实力,恐怕难以参与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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