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京都议定书后 与发达国家从事碳交易将双赢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00:02 北京现代商报 | |||||||||
中国政府已与意大利政府签订了4000万吨目标协议 商报讯 (记者杨雪婷)在昨天召开的“2005中国环保投融资国际论坛”上,国家环保总局对外合作中心刘亿主任介绍说:“加入《京都议定书》后,国内与发达国家的碳交易大有商机。”
据刘亿介绍,碳交易是指中国企业加入CDM项目清洁发展机制后,通过发达国家提供的资金和技术展开合作项目等,帮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关于减少本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发达国家自己要减少1吨的排放量,可能要花费80美元,而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排放可能只要花费50美元。”因此,清洁发展机制被认为是一项“双赢”机制。 目前,国内由发改委、科技部、外交部、环保局、气象局、财政局、农业部等部委已经组成了CDM项目审核理事会,现通过审核的项目包括垃圾填埋气、三氧甲烷、风能、太阳能、氧化亚氮、煤层甲烷气等。 “企业参与CDM的方式可以直接从事这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项目,也可以从事项目设备的生产、项目的投融资、项目的咨询等。”刘忆透露:“目前,中国政府已与意大利政府签订了4000万吨的目标协议;日本政府已将减少排放量的任务分解到各大公司;杜邦等欧美大公司也正在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另外,2006年前,中国还要开发1.5-2亿吨CERs(核证减排量),”据了解,CERs是指项目所产生的额外的、可核实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可由项目企业所拥有并出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