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3日开始,北京汽油均价涨0.2525元,这是去年8月调整油价以来的第二次调整。
应当说,纵览国际原油市场风云,国内油价存在上涨压力是不争的事实,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国内汽油价格节节攀升、屡创新高呢?价格主管部门应按什么标准来确定汽油是否应该涨价,以及涨价的具体幅度呢?目前的情况是,似乎价格主管部门一家说了算。在这种价格形成机制下,按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的说法,如果没有把如何计算中准价的公式发
布出来,即使是专业的石油专家,也无法摸清国内成品油零售价何时该涨,何时该降。
这种不透明的决策机制,不仅不符合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大趋势,也不符合买卖双方平等博弈的游戏规则。对此,我们不妨将价格听证的办法,引入汽油价格形成机制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然而,对于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汽油价格决策,相关价格听证会制度却一直没有建立,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家说了算。
在汽油价格决策中引入听证会,并非是要在国际原油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反对国内油价的上涨。而是说,通过价格听证会的召开,可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
同时,通过听证会引入舆论监督,还可以有效地避免“暗箱操作”,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王敏(北京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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