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欲封杀医疗广告 是否因噎废食有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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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 11:07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孙晨 3月7日上午,在政协会议医疗卫生界委员联组会议上,11位委员直指医疗广告诸多弊病。国家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明确强调: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医疗广告一定要取消。这种对医疗市场管制策略的重大调整立刻引发了各方的激烈争议。
卫生部与广告“割袍断义” 据了解,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计数字,2004年的医疗广告收入达到62亿元,而从查处情况看,2001年至2004年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近3万件、药品广告4万多件。而打着包治各种疑难杂症的虚假医疗广告无孔不入。 借此次政协会议的机会,卫生部副部长高强向公众公开承认,很多医疗服务信息本应是政府无偿提供,现在却采用这种广告商业行为,有损政府形象;不少医疗单位还依靠广告赚取高额利润;而那些有虚假误导之嫌的广告更严重侵犯了百姓的权益。 此间,高强明确表示:卫生部门今后也将不再涉及医疗广告的鉴定、证明等工作。 工商总局称未决定取消 高强透露,卫生部正拟订相关方案上报国务院。而制定方案自然要涉及两个部门的职能——卫生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相对卫生部如此高调的取消医疗广告,主管广告的国家工商总局则态度“暧昧”。 记者就此采访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的一位官员时,她表示:“取消医疗广告是件大事,这只是国家卫生部提的一个想法,我们不知道怎么就这样给新闻界报道了。”她表示获悉此消息时感到很意外。 该官员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工商总局尚未提出过这样的建议,即便将来要商议此事也需要几个部委联合开会议定,最终是否取消应该由国务院决定,现在暂时还不能做出明确答复。社会上对取消医疗广告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我们都欢迎沟通。” 业内人士诘责因噎废食 对于卫生部的这个意向,一些业内人士也明确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北京行大道广告公司总经理林如海就告诉记者:“我对那些伤天害理的不良医疗广告也是深恶痛绝的。但同时,我也不同意卫生部的建议,我们不应该因噎废食。” 林如海认为,卫生部作为主管部门之一,对不良医疗广告的出笼和传播是有监管责任和监管权力的,如果不问青红皂白、一刀切地取消,那么监管者是可以从此耳根清净了,但对那些守法经营的正经医院是不公平的,他们应该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的权力。另外,从市场需求来看,人民到底需不需要医疗广告?如果医疗配置合理、就医方便、医疗信息公开透明、寻医问药的成本很低,那么谁还看医疗广告呢?但现实是,上述问题都悉数存在,而广告毕竟是给百姓导医求药的一个信息主渠道怎能简单地封杀了事呢? 众多新建医院、民营医疗投资机构也担心,卫生部的一刀切,对他们来说会导致不公平竞争。 人大代表:一律封杀不合适 “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已经是非解决不可了。但如果是暂时取消还可以,如果永久取消就需要慎重考虑了。”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鲁南制药集团董事长赵志全向记者谈了他的看法。据了解,早在2004年全国人代会上,他就曾提案建议医药行业要强化行业自律、遏制虚假医疗药品广告。今年,他的提案内容成了热门话题。 “医疗、药品广告的问题确实很严重,但一律封杀也不合适,因为这毕竟是市场经济下的行为,应该按经济规律办事,改革现有监管体制才是关键。”赵志全代表认为:“首先,立法是基础,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甚明确,许多实施细则还要随市场变化而更新补充。其次,多头管理又多头不管是监管执行不利的主要原因,国家应该明确主要责任者是谁,免得出事之后互相推诿,使不良广告钻空子。第三,惩戒不严、处罚不重,违法成本低的不足以‘打动’人家,谁会主动整改呢?同时,我们还要倡导行业自律,别再自毁市场生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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