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业反倾销抗辩捷报频传 7企业再获欧盟认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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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 15:2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纺织业反倾销抗辩捷报频传 7企业再获欧盟“市场经济地位”认可 实习记者 龙 丽
北京报道 历时半年之久的中国纺织品反倾销抗辩案目前取得重大突破。 2月中旬,记者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继前段时间16家中国化纤布企业得到欧盟“市场经济地位”认可后,目前又有7家企业获得该认可。截至目前,总共有23家中国化纤布企业在欧盟的初裁披露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认可。 有资料显示,从1998年至今,中国获得欧盟市场经济地位认可的企业不过30家。此次抗辩一举使23家企业获得认可,业内专家评价此次抗辩是中国反倾销战役中的一次巨大飞跃。 据了解,2003年4月至2004年3月中国对欧盟化纤布出口总额达4.87亿美元,也就是说如果此次抗辩成功,将至少为中国纺织行业换回4.87亿美元。不过,全程参与此次抗辩的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主任王涛认为,此役最大的价值在于其“示范效应”。 王涛表示,此次由中国56家主要纺织企业参与的反倾销抗辩案是欧盟对华涉案金额最大的反倾销案,它在中国日后向欧盟输出纺织品的过程中,争取权益有强烈的示范效应。 这23家企业争取市场经济地位认可的历程可以追溯到2004年6月。 早在2003年,当中国大多数纺织品企业还沉浸在纺织业迅猛发展的喜悦里时,欧盟的纺织行业已经开始对大量的、价格低廉的中国纺织品表示不满。强烈要求实行特殊保障措施的呼声在欧盟此起彼伏。 2004年4月30日,欧盟纺织企业正式提出反倾销申请。随后的5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受理。 6月17日,欧盟委员会正式立案中国纺织品反倾销案,对来自中国的化纤布展开反倾销调查。其调查的商品涉及中国4个海关税号下的部分产品。几乎与此同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组织相关企业召开应诉会并协助企业聘请相关律师。 很快,欧盟委员会下发了一份名为“反倾销调查中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裁决申请表”的调查问卷,用以查核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关于中国企业是否符合市场经济地位,欧盟委员会设立了“公司决策必须符合市场要求,不能有国家重大干预(包括公司不能有重大的国有成分);公司财务必须独立审计,与国际财会标准接轨;公司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不应在国有经济体制转制中受到重大扭曲,也不应受易货贸易或补差贸易的扭曲;公司应适用于破产法和公司财产法;外币兑换按市场兑换率”等五大标准。 对参与应诉的23家企业而言,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认可意味着欧盟在计算倾销税率时,将把企业的出口价格和国内销售价格进行比较,而非以“替代国价格”作为其标准。在现实贸易中,“替代国价格”往往容易导致高倾销税率。 2004年8月份,参与调查的56家企业顺利完成调查问卷。 按照惯例,企业上交问卷后,欧盟应该派遣官员对中国化纤布企业逐个进行实地考察。由于此次参与反倾销诉讼的中国企业太多,欧盟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式。把所有企业按出口量排序,挑选前7位进行调查。 2004年10月份,欧盟结束了对7家企业的抽样调查。 为了给中国纺织企业在反倾销案中争取更多的利益空间,2004年底,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组织了中国化纤布行业的无损害抗辩。据王涛介绍,即使无损害抗辩没有成功,无损害抗辩本身也可以给欧盟委员会在税率裁决时形成压力,此举对于降低税率有利。 目前,参加应诉的56家中国纺织企业还在等待即将于3月上旬公布的初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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