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擅自提价看煤电价格割裂背后的经济悖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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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 08:20 第一财经日报 | |||||||||
虽未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但四川省已宣布,从2月份开始提高该省内火电厂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0235元(含税),上涨幅度为7%。2月18日,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韶能股份”,000601.SZ)也发布公告称,经国家发改委同意、广东省物价局批准,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韶关九号发电机组合营有限公司(下称“九号机组”)将上网电价从每千瓦时0.29398元(不含税)调整为每千瓦时0.32911元(不含税)。受电煤价格上涨的冲击,去年全国约有85%的发电厂亏损,大多数地区的上网电价上调目前来看已是大势所趋。
煤价上涨电价受困 近年来由于煤矿事故不断,许多小煤窑、私窑纷纷关闭,电煤供给量不断缩减,而经济高速增长拉动煤电需求日益扩大。与此同时,电价统一定价的方式未被打破,而煤价“解冻”后随市场而动,电厂的利润空间不断缩减,电厂的电煤成本甚至比电价还要高。以韶关地区发热量5000大卡的电煤为例,从2003年的280元/吨,到2004年11月的330~340元/吨,再到2005年2月的380元/吨左右。两年煤价上涨了近100元/吨,涨幅近36%,其间电价却没有明显上浮。 国家发改委官员曾表态,任何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煤炭企业自主定价,也就是说,煤价不可能用行政手段来调控。“电价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而煤价却又是放开的。”韶关市经贸局电力科科长曾彪认为,这种做法很矛盾。煤炭涨价带动电价上涨本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但是最后的审批权却在发改委。在这个奇怪现象背后,实际上是中国煤、电行业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的一场较量。对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行业研究员姚伟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经济体制的问题。” 调整水火电比例难化解压力 据四川省物价局公交处副处长卢磊介绍,四川省水力发电比重占全省发电总量的60%,湖南目前的水力发电比重为55%,火电为45%。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的副秘书长汪殿生认为,水电厂和火电厂的规划失调,导致了湖南和广东对电煤资源的争夺,煤价也随之上涨,发电企业难以消化高昂的燃料成本必然要求上网电价上调。汪殿生指出,湖南省水电和火电的合理化配置方案应为:水电占三分之一,火电占三分之二。 但这仍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纵然四川、湖南等省对水电的依赖性减弱,但新增的火电厂需要用电煤来发电,反倒增加了对电煤的需求。同时,新添置火力发电设备需要一定的资金,如果到了丰水期,设备免不了要闲置,无形中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样会推高电价。 电网是绝对垄断实体 韶能股份持有九号机组50%的股权,九号机组此前的上网电价(不含税)为每千瓦时0.29398元,而韶关市区的工业用电为每千瓦时0.53元,居民生活用电为每千瓦时0.61元。业内人士指出,控制着发电厂和消费者两头的电网赚取了中间丰厚的利润。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院长张尧认为,由于先期搭建电网投资大,后期改造费用高,虽然城市电网赚钱,但农村电网的损耗高,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因而从电网这一块很难挤出利润。 姚伟称,电网是绝对垄断的实体,从这里面挤利润不大可能。而电力企业又无力独自承担煤价上涨带来的冲击,火电厂若想弥补煤炭价格上涨造成的发电成本增加,只能向消费者头上转移。国家发改委去年12月底下发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时,电力企业要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煤价涨幅的70%将转嫁给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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