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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僵野马回笼 奥运冠军田亮越界一跳终于结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 09:36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杨磊 北京报道

  奥运冠军田亮的越界一跳终于结束。这一次,没有掌声,没有欢呼。

  1月26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宣布,由于田亮近期的一些行为,违反了体育总局的规定以及队纪队规,他将不再是国家跳水队的一员,关
系调整回陕西队。

  也是这个上午,乒乓球世界冠军杨影自信地走进央视大门,她将参加一个为2008年奥运选拔主持人的节目,而在几年前,她因为迟到被开除出国家队;而在遥远的美国迈阿密,一样被开除出国家篮球队的王治郅正在NBA赛场上迎来一场重要的胜利。

  这本是平常的一天,但却因为这些体育明星面临的同样境遇而变得不寻常。央视评论员白岩松说,这不是一次属于娱乐的狂欢,几乎可以预言:这将是中国体育发展过程中一次标志性的事件,甚至是导火索或者转折点。

  而北京体育馆的国家跳水队训练馆,一群刚入选国家队的小运动员正紧张训练着。他们将被灌输一个理念——成为像田亮一样的奥运冠军。教练也会很负责任地告诉他们,一旦发生像田亮这样的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一匹脱僵的野马

  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田亮向全世界展示了精彩的一跳。但奥运会后,他再也没有回到跳台上,而是频繁地活跃于社会商业活动。2004年10月份国家跳水队进入集训,田亮提出身体疲劳,请假半年调整身体,获得批准。

  在此之后,田亮的时间花在了商业活动上。有媒体统计,过去一段时间内,田亮几乎是马不停蹄,参加了近30项商业活动。

  来自陕西省体育总局的消息说,2004年11月28日田亮正式归队训练,当时他的体重增加了6斤,体力明显下降。

  但是他的商业活动却没有停下来。2005年1月2日,田亮赶赴马来西亚拍写真,并随后与英皇唱片公司秘密签约,并以“英皇”旗下艺人的身份参加了香港十大中文金曲颁奖典礼的活动。而田亮参加这些商业活动事先并未通知体育总局和中心,事后也未按体育总局规定按比例缴纳商业盈利。

  在国家游泳中心的定义中,田亮几乎成了一匹脱僵的野马——他越来越像一个明星,而不是专业运动员。很多人为无法准确定义他的角色而感到困惑:情感受伤的田亮抑或是娱乐界新星田亮——事实上,他正在悄悄越界。

  国家游泳中心有关人士说,他们给了田亮两个月的时间来弥补过失,很明显,田亮并没有很好地珍惜这个机会。

  到了1月26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决定不再给田亮机会——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把他的行为定义为:“严重违反了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违反了队纪队规。对跳水项目和队伍的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对2008年备战造成了负面影响,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我们觉得田亮不再适于国家队。”

  有评论说,从规则的角度看,应该不是国家队“竟然”开除了田亮,而是国家队“终于”开除了田亮。

  田亮的回应于当天下午对外公开,在这个书面声明中,田亮表示将会继续为回到国家队做出各种努力。

  但就外界所称的经纪人以及签约事件,田亮的声明中没有涉及。

  次日,央视《东方时空》就田亮被开除事件进行民意调查,20小时内共有54271人参加调查,感觉“挺平静,在意料之中”的受调民众为52%,而感觉处罚过严的占36%。

  这次调查结果亦被舆论视为田亮事件的一个明显标志,它意味着这个事件的影响已不仅仅局限于体育圈内,而是已经放大至整个社会层面。

  聪明孩子做了“弱智事体”

  在田亮事件的整个过程中,刘韬这个名字总是伴随着一起出现。

  在对外宣传中,刘韬称自己系田亮的经纪人,负责打理田亮在内地的事业。他曾经放言,如果刘翔由他包装策划,将会比现在更火。

  国家游泳中心说,他们并不承认这个所谓的经纪人,因为国家体育总局已经有明文规定,现役运动员绝对不允许有自己的经纪人。

  国家体育总局于1998年6月19日下发的体计财产字1998222号文件明确说,国家队、国家集训队在役运动员以下简称在役运动员未经组织许可,不得自行直接或间接参加经营活动。换言之,运动员的商业活动必须由总局统筹安排,经纪人或者经纪公司的介入都会被视为违规。

  而在当前的中国体育圈里,一个公开的秘密是,绝大多数明星人物都有自己的经纪人,只不过他们大多身份暧昧,不会走到前台。真正对外公布有经纪人的,仅有田亮一人。

  “但这并不意味着默许”,国家游泳中心人士说,坚决不能容忍田亮私自请经纪人打理自己的事务,这是明目张胆地与国家相关规定对抗。

  但田亮显然并没有意识到对抗的后果。

  1月2日,田亮“写真”事件曝光,直接导致了体育总局高层震怒。

  据悉,国家体育总局一位领导通过媒体得知田亮的举动后,马上致电游泳中心,要求“必须严肃处理!”据跳水队工作人员称,该领导还生气地说田亮“看上去挺聪明的孩子,怎么做出如此弱智的事体”。

  这被公认为田亮事件的导火索之一。此后,刘韬对外公布,田亮签约英皇成功,据传合约价值大致在3000万左右。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运动员从事商业广告的收益,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接受并参照《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资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见原国家体委令第二十三号分配:资金按不低于70%奖励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其余部分留作单项体育协会发展基金;运动员以其名义和技术投资入股合资、合作经营的收益,由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提出收益管理分配意见,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实施。

  但在田亮的签约方案中,有关收入分配以及上缴这个敏感问题并没有涉及,这显然已经触动了体育界潜在的底线。

  白岩松评论称,运动员有了商业价值然后投奔市场,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落后的机制已经无法管理运动员迈向市场的脚步,(国家游泳中心)于是动了刀子,表达自己的愤怒。

  这是迄今为止,媒体对田亮事件作出的最直接论述。

  他的产权属于谁?

  田亮事件之后,舆论更多的将发生在体育界的一系列事件联系起来。有评论认为,田亮是一个如此合适的标本——僵化管理模式与现实利益诉求的冲突集于一身,时代之赐与时代之惑集于一身,而将上述事件整体联系出来可以反映出中国体育产业正在陷入不同价值观的冲突。

  北京体育大学一位教授认为,对于中国的优秀运动员来说,从业余体校到省体工队再到国家队,是一条龙的一元化体制,整个运动训练的管理和成长体制决定了在运动员自身产权的明晰上远远不够,“比如运动员到底应该交多少给培养他的机构”。

  更重要的是,这些运动员由于目前没有理清产权关系,不具备到市场上自由交易的资格,所以很多人认为产权明晰是运动员商业价值开发乃至于从事体育经纪业务的一个前提条件。

  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位官员承认,目前对于运动员产权的界定无法做到清晰,“大家只能按照惯例理解,国家花大钱培养运动员,自然这些运动员也要回报国家,不仅仅是成绩,还包括他的商业效益”。

  田亮事件之前,姚明登陆NBA时所引发的争议,同样印证了这个事实。按照国家规定,姚明至少要将全部收入的50%以上上缴中国篮协、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体育局,其余才能跟教练和俱乐部分成。最终,NBA和姚明艰难赢得了胜利。姚明说:“篮协只拿到了我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姚明亦成为“是年中国对美国的最大单件物品出口”。

  也就是从那次事件之后,已经有很多人注意到,对运动员的价值和产权认定,将会是未来中国体育产业面临的最大挑战。

  学者们更愿意认为,田亮事件的背后,反映出中国的运动员管理体系历来缺乏人性化成分,与体育商业化的冲撞更是表现得越来越激烈和不可调和。他们认为,随着商业和竞技体育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必须以市场化原则下的严格契约来管理运动员商业行为,而不是只依赖于体管中心的解释口径。

  根据国家游泳中心确认,目前尚无法对运动员的个人商业行为进行契约化管理——“产权都不清晰,怎么界定?就拿田亮来说,他生在重庆,在陕西省游泳队成名,国家队也培养他成为奥运冠军,他的产权怎么分成?属于谁?”

  即使产权能够明晰,放弃对运动员的控制权也是一件异常艰难的事。学者们普遍认为,这跟中国体育目前采取的是举国体制有关——在每一个奥运冠军背后,都有无数来者成了铺路石,“国家不会抛弃那些为体育事业做过贡献的人,无论他的成绩如何”。

  据体育总局官员介绍,几年前,国家乒乓球队曾经试行过个人明星风险制——球员可以自己找经纪人,自己拉赞助,自己出去打比赛,奖金等收入的90%归个人所有。但试行一段时间后发现“弊大于利”。因为除了像孔令辉、刘国梁等顶尖选手外,大多数不出名的年轻球员根本无法养活自己,甚至连出国打比赛的机票钱都掏不出来——出于种种考虑,国家体育总局很快中止了该项试验,重新将乒乓球队拉回到现实之中。

  舆论认为,体育商业化跟举国体制之间冲突在短期内还将继续存在,并且会有激化的可能。而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路径,学者们普遍感到悲观。

  目前田亮已经感受到了除名决定对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他刚刚在上个月末签订的康师傅的形象代言广告,对方已经作出了推迟付款的最新决定。

  而在大洋彼岸,摆脱了产权困境的姚明,正在享受着名利双收的从容。据说,他斥资6万美金定购了一辆汽车后很平静地说,“没什么特别,就是想花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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