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环保总局升格设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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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02:59 第一财经日报 | |||||||||
昨天(24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京向新闻界通报,自1月18日公布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后,引起了有关地方政府和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其中,22个项目已经按规定停止了工程建设。 国家环保局“扩权”,力整环保法律法规无法落实的情况渐有成效。在学术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第一个提出将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并第一个提出成立
《第一财经日报》:我听一位在基层工作的环保工作人员反映,“现在财政不管我们,上面不管我们,排污费又被统征走了,但上面只要一抓环保工作,检查、接待、整治都是我们的事,而很多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根本都落实不了。” 顾海兵:这主要和现行的环保体制有关。目前的国家环保局是准部级的机构,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设置是远远不够的。考虑到环境保护的巨大作用,我认为应该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或者国务院环境委员会。 我还建议将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我们既然认为环境非常重要,当然应该升格,变成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国务院的直属机关。我们只有从组织机构上采取这样一种大刀阔斧的改革,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才有希望。 环境问题最大的特点是跨区域性的,水从上游省份流到下游省份,空气从这个城市飘到另一个城市,很显然,环境管理就不能采取传统的分省、市、县的办法来操作,否则就会支离破碎。 《第一财经日报》:那么如何实施有效的管理呢? 顾海兵:我主张实行垂直管理。环境保护事业要发展,必须有两套体制,其中有国家环境保护垂直管理系统,也有省以下的地方环境保护垂直系统,就国家环境保护来说,应当采取中央、大区到城市这样三个层次垂直管理。然后,地方省以下环境保护要垂直。目前我们国家的省以下环保系统干部的任命权是以地方为主,环保总局权力有限,这样不利于环境保护。参照税收的做法,我认为还应增加环境警察。环境保护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本来应该有环境警察,但是恰恰没有。所以,我认为应该有大量的警力转移到环境系统来,至少应该给我们的环境保护队伍配备必要的警戒工具。 《第一财经日报》:其实,不少地方的环境问题与环保部门个别人员的不作为有关,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顾海兵:我认为要建立这样一个制度,就是环境污染责任的引咎辞职制度。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过去我们曾经针对重大煤矿安全事故出台过一个引咎辞职的制度,比如,发生矿山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个人以上,矿长立即下台的。 我认为环境污染完全可以借鉴这样的制度。如果我们没有一个严厉的惩治手段的话,中国的环境保护将会很难。插图/苏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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