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流转:徘徊在公平与效率之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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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 12:03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管清友 编辑:韩晓静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当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不但没有解决,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一些学者只把土地流转看做是一个规模经济和效率的问题,而没有注意到这首先是个社会稳定和公平问题。
由于“制度悖论”的存在,如果制度变迁中受损失者是统治者所必须依赖的集团,那么统治者会因为害怕自己的政治支持受到侵蚀而情愿不进行这种制度变迁。这是中国改革决策者所面临的两难问题,也是农村出现所谓“社会危机”的根源。 处在最基层组织状态的弱势农民很难能够真正取得政治上的合法权利。那么给予他们在社会权利上的倾斜应该成为一个次优的选择。但是,跨越“瓦尔得莫.皮诺切克式的深渊”远没有想像的那么简单。瓦尔得莫.皮诺切克(Vladimir Benachek)曾有一个很精辟的比喻,他说,社会主义已经走到了一座小山(计划体制)的山顶,他们现在想要做的,是爬上一座更高的山峰的巅顶,但在两山之间,却横亘着一条深渊。我们称之为“瓦尔得莫.皮诺切克式深渊”。治病还是救命是两个难题,是用虎狼之药刮骨疗毒,还是徐暖祛寒、慢慢调养,这是对中国政治家们的严峻考验。 考察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不仅仅是一个规模经济和效率的问题,更重要的这是一个公平问题和社会稳定问题。离开这一主旨奢谈土地流转的效率问题其实是没有看到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当中更为本质的政治经济学问题。 在农民个人的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性质没有确定之前,对于所谓的农地 “流转”应当慎之又慎,防止在流转的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受到进一步的侵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提应当具备公平、明确、稳定的物权划分和公正公开的交易规则。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我们认为就应当进一步试点土地流转。在农地的财产权利性质和使用权交易规则逐渐完善之前,为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产生大量的无地流民,应当对土地的所谓流转给予一定限制。而且,农村土地流转是否能达到一些学者所说的规模经济、“效率”提高从理论上说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吴思曾在《潜规则》一书中讲过“修改规则的代价”,中国历史上修改规格的代价无不是伴随着高昂的社会代价而实现的。历史也证明,在向社会成员提供社会保障和实施社会政策的过程中,形成了以代表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社会”观念,而由于普遍地实现了福利政策,民族国家实际上成为“社会”的载体,追求社会利益成为国家的主要目标之一。 我们当前可能更需要自上而下的改良,把财富的分配稍稍向工农倾斜,实现社会的融合与和谐。改革总是改革增量,搁置存量,这样不至于引起既得利益者的激烈反对。改革者,特别是中央改革者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很多学者认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增加农民收入,但我们认为增加农民收入和扩大农民的政治参与本身是两个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民间所流传的“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俗语也深刻的揭示了这一点。 实践证明,中国已经探索到一条能够兼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道路,并将沿着这条道路平稳的从这一个山头到另一个峰顶。今天看来,跨过这条横亘在我们面前的深渊远没有想像的那么简单,这需要政治家的勇气、智慧和胆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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