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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亟需反垄断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11:41 《董事会》

    利用反倾销取得垄断地位的企业只顾个体利益,无视下游厂商的生存,事实上也是对国有资产的不负责任

    
文/陈芳

  广泛用于农业、工业、生活领域极具发展前景的高分子吸水性树脂行业,由于反倾销后原材料市场形成垄断,价格暴涨,导致国内30多家高吸水性树脂企业纷纷倒闭、停产,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国外产品趁机大量涌入国内市场。

  三企业垄断中国丙烯酸市场的现象说明,我国虽然没有反垄断法,但相关精神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中都有体现,问题是很多关键的技术性衡量指标无法可依,反垄断与反倾销该如何协调呢?

  三企业垄断丙烯酸市场

  作为国内生产丙烯酸及酯的最大生产企业,北京东方化学工业集团(以下简称“东方化工”)、上海高桥石化丙烯酸厂、吉联(吉林)石油化学有限公司针对国外出口丙烯酸酯的大量低价倾销行为提起了反倾销调查。2001年6月和2003年4月,国家先后公布了对原产日本、美国、德国、韩国、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进口丙烯酸酯的反倾销案终裁决定。三家企业获得了反倾销的胜诉。  

  据了解,近10年来,我国丙烯酸工业发展很快,但仍不能满足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国内自给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80%降至2001年的44%,对进口依赖度相应由20%增加到56%。

  实行反倾销措施后,国内丙烯酸由原来的供过于求,一下变为奇货可居,其价格出现了惊人的上涨:北京东方化工厂乙烯产品出厂价格报单显示,从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丙烯(原料)单价一直稳定为5700元/吨,但丙烯酸酯的最高价格为每吨17,000元,上涨了1倍。

  而其原料丙烯酸,由最低时的每吨6750元涨至21,600元,上涨2倍多。

  中国化工协会专家介绍,东方化工等三家企业丙烯酸酯的总产量占据国内相同或类似产品总产量的全部,他们同时又是丙烯酸的仅有生产厂家。反倾销后,由于利润较低,国外已基本不再向我国出口丙烯酸。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虽然三家企业生产能力有限,但对丙烯酸的价格具备排他性,形成了占市场支配地位的绝对价格。

  在仅仅半年的时间里,这些企业的丙烯酸单价同时上涨2至3倍,其终端产品价格比原料产品低得多。这种大大超出成本的反常提价行为,令丙烯酸下游产品、高吸水性树脂行业难以为继。

  下游企业遭受“灭顶之灾”

  高分子吸水树脂为新型的功能高分子材料,用途广泛,如农业保水剂、工业吸水树脂、卫生高分子吸收体。目前我国国内的高分子吸水性树脂生产厂家除几家国有企业外,多为缺乏政府扶植的民营企业。

  投资5000多万元的唐山博亚科技工业开发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保水剂生产示范基地,如今企业已停产半年。其财务主管任海霞对《董事会》杂志说:“2003年8—9月份,丙烯酸价格开始往上猛蹿,实在太离谱了,到了2004年2月,价格实在太高了,卖一吨要赔3000多元,卖得越多,赔得就越多。停产了,能不痛心吗?原材料酸比终端产品酯的价格高得多,这样的超额利润实在不正常,价格暴利太明显。”

  任海霞说:“国家对丙烯酸的生产企业实行一定保护是对的,但也要考虑以酸为原料的下游企业。丙烯酸属于资源型产品,丙烯酸酯反倾销后,供需矛盾紧张,外国没有了进口,丙烯酸几乎都用于生产酯,造成生产高分子吸水性树脂的行业原料极缺。我们的原料价格比人家终端产品还要贵得多,哪里还有竞争力呢?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客户就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眼睁睁地看着流失掉。”

  “当时也想联系同类厂家,但发现我们的势力太弱,供应商都是‘老大’,人家想不供应我们的理由也多得很,给你来个原料不足、停产检修就能整掉我们,哪敢得罪呢?”任海霞坦言。

  另一家被迫停产的陕西汉中树脂有限公司也在2003年丙烯酸价格涨到1.3万元时无力为继。总经理隆建民说:“我们1989年就正式推出高分子产品,到2000年占据了比较大的市场份额,光设备投入就有500万元。谁想到,这个市场刚刚发育替代了进口,就遭遇‘灭顶之灾’,职工放假8个多月了。我国酸的需求量一直很大,反倾销后,缺口就更大了。由于酸的涨幅过高,导致国内吸水性树脂企业萎缩,被挤垮。而日本、韩国企业纷纷涌入,他们开始平价供应中国市场,国内企业根本就不具备竞争力。”

  隆经理说,中国市场3亿—4亿人用卫生巾,现在这个市场基本全部丢失。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不能“杀鸡取卵”。

  目前我国高吸水性树脂生产企业有近40家,年产能力3万吨,但产量不到3000吨。国有企业尚且如此遭遇,由于原料供应不能保证,且价格大大超出企业承受能力的民营企业更是纷纷倒闭关门。

  惟一苦苦支撑的济南昊月树脂有限公司,曾占据国内高分子吸水树脂销售市场的30%份额,是东方化工厂的丙烯酸大客户,几度全面停产,各项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这家具有少数民族背景的企业,自2004年2月先后向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提出反垄断调查,到目前没有明确结果。

  昊月公司总经理杨志亮说:“最初我们还以为丙烯酸价格飞涨是由于其原材料丙烯价格上涨导致;然而,我们经过认真调查发现,丙烯的价格一直很稳定,三家企业的丙烯酸价格暴涨,利用的是供不应求的趋势及绝对的支配地位,是明显的不正当竞争。我们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国内吸水树脂市场,就这样拱手相让了。”

  国外厂商进货量上涨了5倍

  受访企业负责人向《董事会》杂志反映,丙烯酸类项目为国家巨资投入,经发改委严格审批,目的是整合产业配置,实现进口替代。但是,如今垄断企业利用国家的保护政策,只顾自己利益,而无视下游厂商的死活,事实上也是对国有资产的不负责任,无益于国家行业发展。

  国外一些进口商驻中国代表处向《董事会》透露,2004年以来高分子吸水树脂的进货量上涨了5倍。日本、韩国企业纷纷涌入,开始都采用平价供应策略,没想到国内竞争对手没有了,价格便逐渐上涨了20%。

  《董事会》在调查中了解到,像天津小护士、重庆丝爽、四川吉庆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自2003年底以来,已纷纷转向采用进口商的产品。

  化工专家表示,化工类产品实际是个链条产业。丙烯酸的涨幅过高,导致国内吸水性树脂企业萎缩、垮掉。昂贵的化工设备不用,老化是很快的,这些还都是有形损失,而无形损失呢?中国市场有3亿—4亿人用卫生巾,而今全部丢失,太可惜了。国家对民族工业给予保护,但三家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不能“杀鸡取卵”。

  东方化工厂销售部人员辩解其涨价行为时说,现在丙烯酸的价格是“随行就市”,全球丙烯酸都供不应求。他们的涨价也随石油、水、煤等相关成本增加而上涨。至于高吸水树脂的一些企业倒闭,那是正常的市场“洗牌”行为。

  反倾销是把“双刃剑”

  著名反垄断法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导师黄勇教授认为,反垄断的很多关键的技术性衡量指标无法可依,企业提起反垄断调查面临尴尬局面:反垄断与反倾销该如何协调。高分子吸水树脂行业的遭遇,反映出政府部门在进行决策时也应有“理性预期”,不然怎会引起丙烯酸产业发展如此混乱的局面。

  一般而言,判断其行为是否发生垄断,具备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企业是否占市场支配地位;二是企业之间是否有共谋,可从其价格上涨趋势、后果等进行推定;三是是否在一定时期内不正当地维持高定价。市场支配地位很好判断,但是否滥用就要进行更细致的调查。需要明确一点,各国的反垄断法不是反对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而是反对滥用企业支配地位的行为。因而,中国应加快出台反垄断法。

  反倾销和反垄断法都对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行为加以规范。理论上,反垄断法适用于国内市场,而反倾销法则针对外国公司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加以规范。两者看起来相得益彰,但其最终目标却大相径庭。反垄断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始终不渝的价值目标,而反倾销则把保护生产者的利益置于首要位置。

  现有的反倾销规则实际上使得企业寻求反倾销手段来排斥竞争。提起反倾销调查的产业集中在钢铁纺织、化工。这些产业恰恰是传统的、缺乏经济效率的产业,它们也最倾向于使用反倾销来避免受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采取反倾销措施很可能会直接导致反竞争的后果。例如,巨型跨国企业可以通过反倾销来迫使企图新进入市场的竞争者退出某一市场;反倾销便利了企业间通过共谋(collusion)而操纵市场价格;而作为采取反倾销措施之一的价格承诺(price undertaking)则更是反垄断法所直接禁止的固定价格(price fixing)行为。

  因而,反倾销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把“双刃剑”。实行反倾销,维护的就是特定产业的利益,表面上我们夺回了丙烯酸酯的市场,但又拱手相让了高分子吸水树脂市场。不管是反倾销还是反垄断,都要建立制度性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作者为新华社资深财经记者、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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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行业垄断情况

  软件行业 目前,国内操作系统软件市场、支撑软件(包括数据库软件、软件开发工具和介于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之间的中间件)产品市场基本由国外软件所垄断。

  感光材料行业 柯达公司在华市场份额超过50%;富士公司超过25%;其他如柯尼卡公司等占8%—9%。目前,国内企业生产感光材料(胶卷)的只有乐凯一家,市场份额15%左右。

  电脑行业 联想公司在商用PC、消费PC和笔记本电脑市场占有率较高。但在IA服务器方面:HP占25.2%,IBM占19.3%,DELL占14.4%,联想占12.9%。

  手机行业 2002年,跨国公司手机市场份额为70%,其中摩托罗拉占26.8%,诺基亚占16.7%。

  照相机行业 以上海市场为例,传统相机产品,奥林巴斯市场占有率为25%,美能达占20%,位居前列;数码相机市场,佳能占24%,索尼占22%,尼康占20%。

  轮胎行业 目前,世界轮胎销售收入前十名的企业除德国大陆公司外,均在中国有合资或独资企业,有的还不止一家。市场竞争主要在米其林、普利斯通、固特异、佳通、锦湖等之间展开。

  软包装行业 在中国,瑞典的利乐公司控制95%无菌软包装市场,伊利、光明、三元等国内乳业巨头都使用利乐的无菌灌装生产线及相应的包装材料。

  零售业 截至2003年底,全球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有40多家在我国“抢滩”登陆。其中大型超市,外资控制面更高达80%以上,拥有绝对优势。

  饮料业 美国的可口可乐公司利用强大的资本优势,在国内设立20多家生产基地,仅用几年的时间就把其品牌完全根植到中国年轻一代消费者的脑海中,可口可乐饮料、浓缩液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已经达到70%,具有显性的垄断地位。

  (资源来源: 国家工商总局《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

  《董事会》杂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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