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境外石油衍生品交易为何出现巨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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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1:55 《上海国资》杂志 | ||||||||
文/黄庭钧 在新加坡上市的航空燃料供应商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因石油衍生品交易出现巨亏,11月30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据了解,中航油所从事的并非如外界所传的“石油期货交易”,而是“场外石油衍生
根据《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先后批准了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以及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等7家石油进口量较大的公司,可在境外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并规定其期货持仓量不得超出企业正常的交收能力,不得超过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规定的数量,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等。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主要由注册在新加坡的中航油负责实施。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中航油的操作明显违背了《管理办法》。据石油期货专家介绍,中航油此次所从事的主要是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并不是交易所内的石油期货交易。场外衍生品交易与交易所内的石油期货交易相比,是一对一的私下交易,交易的过程密不透风,风险要比交易所内场内交易大得多。而且在国际上场外衍生品交易,几乎是不受政府监管的。因此,作为一家注册在境外的中资企业,此次中航油在国外从事境外衍生品交易,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难度很大。此外,除了受《合同法》的制约,这种一对一的私下交易,几乎不受交易所成套规则体系的约束,并且存在很大的道德风险。 据了解,中航油之“亏”,主要亏在卖出了大量看涨期权。看涨期权赋予期权合约的买方,以约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时间里买入合约中标明的资产,比如石油,当买方要求执行这一权利时,期权的卖方有义务以约定的价格卖出合约中标明的资产。简单地说,如中航油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向A公司以1美元的价格出售1000个石油看涨期权,这样就可以获得1000美元的现金;假设期权行使价格是40美元,期权买方的A公司就可以在期权到期,即以每桶40美元的价格购买石油,但如果当时市场油价是50美元,中航油就得蒙受1万美元的损失即每桶10美元油价的损失。 对中航油在市场上卖出大量看涨期权,专家提出两点质疑:第一,中航油为什么要卖出石油看涨期权?理论上,看涨期权卖方的亏损风险是无限的,一般作为期权卖方需要很强的风险管理能力与相当强大的资金实力,或者手中正好具有充足的对应资产可以履约。显然,中航油都不具备这些条件,为何还在一个月内以每桶45美元一路往上卖空到55美元呢?而且,以中航油所承担的职责,它也不应该卖空。 第二,在业界,看涨期权的卖方几乎都要另外做一笔反向交易,以对冲风险。中航油为什么没有做反向对冲?据介绍,根据中航油内部规定,损失2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都要提交给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评估;而累计损失超过35万美元的交易,必须得到总裁的同意才能继续;而任何将导致50万美元以上损失的交易,将自动平仓。但当中航油在市场上“流血”不止时,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完全没有启动。 专家认为,中航油巨亏事件充分表明,我国企业从事境外衍生品交易,特别是境外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与在国内由政府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的期货市场里进行避险交易相比,不仅风险大,且风险程度难以掌控。 首先,市场规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都不掌握在我国政府手中。再说,我国企业在国外市场从事衍生品交易,对手在暗处,我们在明处,企业的交易成本、资金承受能力等商业机密都暴露在国外投资者眼里,这在客观上也使得中国公司在与国外投资者的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很容易被外国炒家盯住,成为他们的盘中美餐。 其次,中航油参与此次交易的、掌握交易核心机密的交易员,均是外籍人士,其中有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人士。这种核心机密被外籍人士掌握和运作,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也是很少出现的。在美国的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公司,掌握最核心机密的关键位置交易员,一般都是美国人。 自去年以来,国际油价剧烈波动,给我国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巨大的市场风险,客观上使这些企业产生了通过衍生品交易来规避市场风险的需求。专家建议,从培养期货人才、掌握期货市场交易规则制定权的角度,我国应大力发展本国的石油期货市场,一方面为国内企业提早培育一批能参与国际期货市场交易的我们自己的核心人才,另一方面也为国内相关石油企业提供一个在我国法律严格监管之下的避险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