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矿难探源(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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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17:45 《财经》杂志 | |||||||||
“到目前为止,煤炭行业还是封闭的。”钱平凡说,“国家资源没有市场化,产权交
据钱平凡介绍,淮南煤矿曾计划和浙江能源、上海能源以及香港中华电力等企业合作办电,主要内容就是拿煤炭资源与对方合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合作双方发现,资源在成本报表上难以显示出应有价值——因为国家收取的只有吨煤几角钱的成本——假如按这样的标准确定合作基础,对淮南煤矿极为不利。 2002年11月18日,新疆石河子曾举行全国首例煤炭资源矿业权拍卖,一吨煤的矿业权市场拍卖价达到2元,远高于政府收取的采矿权成本。参照这一价格,淮南煤矿请专家计算其资源权的实际市场价格,最后得出吨煤10元。但是,由于浙江能源、上海能源都属国有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资产评估作价必须有据可依,因此,这个资源权吨煤10元的作价办法,很长时间都没有得到认可。 不过,最新传来的消息是,2004年12月23日,浙江能源将接受这一作价方案,双方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但同样因作价问题,淮南煤矿与香港中华电力的合作尚属搁置状态。 钱平凡告诉《财经》,淮南煤矿与浙江能源的这种联合,在目前的煤炭行业中是第一家;这种作价方式无疑具有开创性,但背后的问题是,交易双方都需要一定的勇气。因为在政府行业规章方面,这样的作价办法缺乏足够的依据,属交易双方一对一议价的结果,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煤炭产品一般不存在品牌问题,只有在煤炭资源公开招标与拍卖的市场中,众多投资者进入煤炭产业,才能使煤炭产业成为一个竞争激烈的产业。然后,通过激烈的竞争,不断提高煤炭产业的全员效率,同时采用先进的技术与管理,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吨煤成本,以应对市场竞争。这几乎是任何一个国家煤炭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在中国,现实中存在的资源非市场化,使得这样的发展路径无法变为现实。 资源难以市场化,还严重阻碍了煤炭企业之间的扩张重组,每个煤炭企业固守自己分得的一块资源,划区而治。因资源枯竭导致一个企业甚至一个地区经济崩盘的情况,可谓屡见不鲜。 价格管制 由于多年来对于销售终端实行价格管制,煤矿的利润被源源不断地转移到其他行业,其自身持续健康发展受到限制 在中国高层的改革议程表上,煤炭行业的位置一直偏后。 中国是一个能源紧缺的国家,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一直占三分之二以上。建国以来至1992年,为保证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水平,煤炭行业一直实行价格管制,处于微利或亏损边缘,其中有25年全行业亏损。这被称为“政策性亏损”。 1992年,民用商品煤价格放开。但亚洲金融危机接踵而至,中国经济增速下降。全国煤炭库存近2亿吨,60%以上的矿井处于停产或者半停产状态。1998年,煤炭价格比上年下跌4%,1999年下跌10%,2000年又下跌3%。 除了民用商品煤,中国煤炭产品的主要需求者是电力企业。2003年全国煤炭消费量16.7亿吨,其中电力用煤8.5亿吨,占53.5%。在电煤这一块,即使1992年放开商品煤价格后,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水平一直很低。2004年6月,国务院针对煤炭供需形势决定电价调整后,才决定电煤价格不分重点合同内外,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表明了政府彻底放开电煤价格的决心。 但是,由于历史的惯性、部分地方政府的干预和发电企业集中采购的优势,目前真正意义上的相互协商确定煤炭价格的机制并未形成,电煤与市场煤价格、计划内与计划外、省内与省外三种价格差距依然较大。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濮洪九透露,截至9月末,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电煤平均价格每吨155.59元,比当期商品煤平均售价198.54元低了42.95元。 由于多年来对销售终端实行价格管制,煤矿的利润被源源不断转移到其他行业,其自身持续健康发展受到限制。在中国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二十多年后,呈现在人们眼前的,依旧是一个被称作“惨、穷、乱”的煤炭行业。 从1981年到2002年的22年间,有21年国有重点煤矿整体亏损,最高年亏损额达到59.41亿元。1985年-2003年,中央财政共动用512亿元资金补贴煤矿亏损。1998年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400多亿元用于国有煤矿关闭破产,预计总额将突破600亿元;每年出资46亿元,通过转移支付弥补国有煤矿养老金缺口,累计已经达到588亿元。 资源垄断,价格管制,使煤炭企业一直改革动力不足。陈家山矿难后,记者试图采访陈家山煤矿负责人,遍寻无果。11月30日,在矿工单身宿舍楼前,矿工们议论纷纷:“出了事,他们拍拍屁股就走人,换个地方还能当官”;“每天就知道开调度会,要我们多挖巷道、多采煤、多干活,他们好去多拿效益奖。将来煤挖完了怎么办?没人管。” 1997年到2000年,国有重点煤矿被下放到地方,堪称中国煤炭行业状况最衰落的一个阶段。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通知,将原煤炭工业部直属和直接管理的94户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地方管理;原煤炭部在16个重点产煤省、区、市设立的煤炭工业管理局暂予保留,原有职能和经费渠道不变。京煤集团前身北京矿务局、铜川矿务局以及郑煤集团,都属94户行列(参见辅文《改革开放后中国煤矿体制变迁》)。 对于那一轮的中央煤炭企业下放,煤炭行业业内人士今天的抱怨是“国家甩包袱”;下放过程中,政府对于困难国有煤炭企业破产、债转股乃至大力关停并转小煤窑方面,给予了大量政策支持,但没有同步进行煤炭企业的产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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