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渗透航油系 一个寡头联盟的形成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20:22 《中国企业家》 | |||||||||
中石油、中石化参股中航油事实上进一步强化了后者的市场垄断地位,这与民航体制改革方案“打破垄断”的方向背道而驰 文/本刊记者 杜 亮 这是一次时机把握得“恰到好处”的“改革”。
11月8日,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简称中国航油)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在北京签署了一份“框架协议”,共同商定对中国航油旗下的主体企业——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简称中航油)进行公司化改制,组建由中国航油控股(51%),中石油(20%)和中石化(29%)参股的有限公司。 按照入世承诺,中国今年底将开放成品油(含航油)零售市场,2006年底将开放成品油批发市场。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作为国内成品油销售市场“双寡头”的中石油、中石化,与国内航油供应市场的“垄断寡头”中航油结成以资产联系为纽带的紧密“联盟”似乎顺理成章。正如中航油所对外宣称的那样,此举将“增强航油市场开放后中国航油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但对于饱受中航油垄断之苦的国内航空公司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可以恭维的“改革方案”。 为什么不让航空公司参与改制? 对于这次中航油的改制,有报道认为是一种“打破垄断”的改革举措。理由是:原来是中航油一家独霸航油市场,现在有了中石油、中石化这两家投资主体。事实上,这不过是一个表象,中航油作为垄断寡头的市场主体地位并未因此有丝毫改变。“国内主要航油生产商中石油、中石化参股中航油,事实上进一步强化了后者在航油供应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国资专家、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卓元对《中国企业家》杂志表示。 国家发改委体改所研究员宦国渝也指出,“这种上游企业参股下游企业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对行业的发展不利。从短期看,它似乎保护了几家支柱型国企的利益,但从长远看,这种保护显然无助于这些中央大企业提高竞争力。” “从打破垄断的角度出发,让其它资本、特别是国内航空公司参与改制更为有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济学家表示。“很明显,如果是作为最终用户的航空公司参股中航油的话,肯定会对中航油降低航油成本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这位专家建议的这种模式,其实在2002年启动的《民航体制改革方案》中就有十分明确的表述。“方案”称:“集团公司(中国航油)主营业务及相关资产重组为集团公司控股,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三大航空集团公司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吸收国内石油、石化企业参股,实现产供销各方和最终用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而在“折腾”了两年之后,即将组建的 “新中航油”的股东名单中却没有了三大航空集团的影子,完全成了“三个垄断寡头”的“盛宴”。其结果是:以“打破垄断”为目标的民航体制改革在中航油的改制问题上发生了“倒退”。 三大航空集团到底何时出局?为何出局?民航总局和中航油的有关人士拒绝就此向本刊发表评论。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作为上述几家中央大企业出资人的国资委,在中航油的整合思路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某专家表示。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