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蛀虫七宗罪第二宗:商业机密泄露(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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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17:56 《英才》 | |||||||||
9号“蛀虫”:原广东恩平嘉维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设备厂长胡明健 被蛀蚀者:广东恩平嘉维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被控理由:商业秘密、职务侵占罪及受贿 后果:2004年8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 10号“蛀虫”:原湖南金天公司员工张大武 被蛀蚀者:湖南金天公司 被控理由:泄露商业秘密 后果:法院于2004年9月判张大武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11号“蛀虫”:浙江玉环华生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岩生 被蛀蚀者:贵州遵义某公司 被控理由:泄露商业秘密 后果:2004年10月28日,法院判处浙江玉环华生机械有限公司罚金20万元,并判罚被告人朱岩生、邹庆1万元和5000元。 12号“蛀虫”:原飞博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黄晓雷 被蛀蚀者:飞博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控理由:泄露商业秘密 后果:2004年8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蛀蚀者:杭州桐庐共风公司 被控理由:泄露商业秘密 后果:2004年1月20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处上海远悦公司罚金10万元,陈吉顺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14号“蛀虫”:上海德申化学颜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陈燕莉 被蛀蚀者:上海德申化学颜料有限公司 被控理由:泄露商业秘密 后果:2004年08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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