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如何协调煤电关系 国际煤电价格政策扫描(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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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 15:32 新华网 | |||||||||
德国:兼顾发电成本和消费者利益 [记者郑汉根柏林报道]德国在电力供应上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保证稳定的供应和便宜的价格、节约和环保。在此基础上,供电部门建立适宜的电价系统。当然,对于工
供电的收费主要依据供电成本来设定。在供电公司不受损失的情况下,也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供电商的电价的形成要获得消费者的理解。供电商必须公开它们的电价,在价格发生变化的时候必须通知用户。 德国电价必须获得各州电力监管部门的批准。电力监管部门在核实电价是否合理时,根据其总体成本及盈利等综合情况作出判断。德国于1998年打破了电力垄断的局面,电力市场开始自由竞争,消费者可自由选择电力供应商。电力供应商大量出现,以各种实用而且尽量便宜的供电方案吸引消费者。消费者也成为电力市场自由竞争的受益者。 目前,煤炭和核能是德国主要的发电能源。核能占总电量的31%,煤炭发电占总电量的23%。根据欧盟有关法规,从环保出发,包括德国在内的欧盟国家将逐步减少煤炭开采。德国过去10年中采煤量减少了约30%。而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将填补传统能源发电减少留下的空白。 目前德国火力发电厂每排放一吨二氧化碳要收费7.5到10欧元,这个收费标准也已在电力批发中采用了。根据德国电价制度,工业用户直接受到冲击。对于普通用户来说,明年的电价也将比今年提高大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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